2015年是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积极利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新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和金额比往年大幅上升。“十二五”以来,全省环境监督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从消除环境安全风险、有效处理环境投诉、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有效保护了公众的环境利益,保障了全省环境安全。
用新的环境保护法重传乱铁圈,治理污物。
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充分利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连续一天的体罚、扣押扣押扣押、限制生产中断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盗窃排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疗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努力扭转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困境。
省环境监察法总队(以下简称“省总队”)每月安排和通报各地方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方法的运用情况,敦促各地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笔者从省总台获悉,1 ~ 11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636件,罚款6294万韩元,其中运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方法的127件,犯罪移送16件。省本级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 102份,敦促各地纠正环境问题。
运用新的环境保护法,各市(州)出台了环境执法“组合权”,有力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者。内江市威远县圣裕钛技术有限公司擅自停止烧结脱硫设施,拒绝整改,连续一天被罚款180万韩元。泸州市罗溪区的太商务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处置造纸工业废旧白土,没收了生产工厂和设施。德阳广汉市的三水种接到命令,公司超过排污限制生产。遂宁市大英县先进养殖专业合作社私下设置了暗管污物,其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案件,各级环境部门一起发现、调查、移送、一起追究、一起追究。今年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将涉嫌环境污染的3起危险废物的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巴中市恩阳区对玉井乡制河养殖场所有者伪造公文工厂、编制假“汇评”批准文件的行为,交给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对重点地区、重点事件加强监察官。今年,省总队对广安、济阳、德阳、德阳、江户、攀枝花等地进行了重点监察,并就相关环境问题约定了通川区等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针对四川金巢养殖有限公司、四川中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威远超华工厂等20多家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省总队提出了纠正意见,并要求当地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现有环境问题,建立环境监督长效机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后,地方总部所有执法人员都坚定地树立了“没有环境书信和访问的小问题”的概念,迅速、及时、规范地处理了公众和访问的事件。反映了对公众强烈突出的环境问题,省总队执法人员都是首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或监督,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施政力度。5年来,省本大学年均受理500多件。
特别执法抑制了消除隐患,敦促改正
“十二五”后,省级总部组织各级环境监督执法部门,开展了“沿河环境安全检查”、“全省环境风险风险调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检查”、“环境安全周检查”、“环境执法检查年”等环境相关执法措施,有效消除了重大环境风险风险。
2011-2014年实施的“整顿违法排污企业”每年对2万多家企业、300多家企业进行调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今年进行的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各地按照“全范围、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实效”的总体要求,对重点流域、地区、行业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形成了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法规和各种制度的实际情况如何?今年省总队对德阳、眉山等7市(州)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各市(州)环境部门也对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巴中市环境保护局针对监察官发现的乡镇中央饮用水源水质超标的情况,集中与巴州区分管副区长、水务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进行了磋商。南充市结合综合监察官集中整理了妨碍环境监督执法“土地政策”的四个方面。成都市通过综合监察官推进了对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全面实现了辖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今年以来,省本大学还对广安、巴中、凉山等7点(州)进行了环境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时举办“流动教室”培训,将审计纠正情况纳入市(州)环境监察年度评估内容。德阳市通过环境核查整改工作,促进了执法队伍素质、办案质量、工作责任心、依法行政水平等“四个提高”。宜宾市在对市辖区的核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环境污染纠纷处理队长和回复情况。成都市对核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47家企业立案调查。
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呼吁行政执法后加强监察官,整顿重点环境问题,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广元市在县(区)重点开展《环境监察督察通知单》的实施后,将开展监察官。雅安市执法后,监察官突出重点行业的环境守法检查。阿坝州按案件列出了执行要求和后监察时间表,敦促县区逐项实施。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促进电网环境监督
敦促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制定企业事业单位规范的应急计划,加强应急监测。从2011年到现在,全省共成功处置了70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环境安全。
今年1-12月,省总队参与了16起突发环境事件和乐山金口地震灾害紧急应对,包括内江威源气体冷凝水污染事件、凉山州西昌科氧乙酸泄漏事件、甘肃南锑泄漏越境污染事件等。急救妥当,措施有力,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的危险,确保了。
了饮用水源及周边环境安全。“十二五”以来,我省进一步落实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省环保厅加强调度和考核,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对涉及环境监察的执法管理信息、环境案件办理、排污费征收、环境投诉查处情况等10方面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均在本级环保门户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个别偏远县未建环保门户网站,也在本级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各级环保部门还督促重点排污企业,通过网站、报刊、公示栏等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督促企业及时安装自动监控设备,2015年,全省可监控国控企业390家,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843台(套)。截至11月30日,我省国控企业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87.85%,达到国家规定的75%以上的要求。
通过统筹推进,全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中央、省财政“十二五”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我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且成效明显。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十二五”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工作目标,省总队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验收,达一级标准。“十三五”期间,我省环境监管将更加科学、规范,2016年我省将全面实行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并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各地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责任、下沉力量,初步形成环境监管定责、履职、问责的工作机制。目前,广安市将市委组织部纳入领导小组,保障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德阳广汉市、什邡市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环保工作部门齐抓共管;达州市创新性引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环保监督员共同监督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文阑 图片由省环保厅提供
2015年四川环境监察执法“成绩单”
用好新环保法配套办法
1-11月,全省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27件,包括按日连续计罚7件、查封扣押35件、限产停产42件、拘留移送43件。
及时高效处理环境投诉
1—11月,全省共接到群众投诉30747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共19672件(含微信),受理率 100%,办结率99%。与2014年受理数量相比,同比增长32%。
环保大检查严处违法行为
全省共检查工业园区113个、重点排污单位近3.5万家次,排查出违反环评规定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1275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711家,关停取缔企业244家。
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截至12月25日,全省征收排污费金额5.357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金额5674万元;全省共稽查企业1292家,稽查出排污费4964万元,其中省总队稽查企业174家,稽查出排污费32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