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浙江省国税怎么申报】浙江企业注意,税务局最新公告!从今天开始,这一进口申报渠道已经调整

时间:2023-02-10 06:36: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新规则已经知道了

你好,我是法规老郑。

今天主要向浙江财政谈谈最近税务征收官的变化。

日,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征收的免税商品特许经营权费、跨省大中型水库基金、核电站燃料处理资金不足、油价管制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特别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

二、跨省大中型水库基金2021及以后年度的汇算结算、缴费情况,报领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三、关于误收误收,汇款清算需要退稿,缴费向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四、2021年及上一年度的未缴摊款、摊款,向领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有关策略的详细信息,请单击“链接”。

( 1)除此次公告外,2021年以下10个非税收入也统一征收给税务机关。

从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支援基金(含省级大中型水库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支援基金)、排污权转让收入、要防空的建设费4项非税收入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其中小型水库移民支援基金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省级大中型水库基金、排污权转让收入、防空地下室简易建设费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大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有关策略的详细信息,请单击“链接”。

从2021年7月1日起,按照自然资源部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矿产资源特别收入、海域使用费、无居民海岛使用费、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管理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收入将转移到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大象、标准、减免、分割、使用、管理等政策将按照现行规定继续实施。

有关策略的详细信息,请单击“链接”。

2)浙江税务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以下变化

“老郑”有话要说

对于转让的不征税收入,行业主管部门的原来作用和行政审批权限将保持不变,税务机关只负责征收。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部门间的快速申报管理,浙江省税务部门建立了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机制。这也意味着分散在各部门的资料陆续爆炸。建议报税前注意自我调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nd-

本篇由局势学习公司整合,所在地来源:浙江省税务局,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文件制作:老丁|封面等插图:棉田|编辑推文:落楼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