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函[2020] 297号) (附件)的要求,我局拟组织本市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企业公告及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在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申报产业规范公告。请按照规定条件申报自愿申报的企业。纸质资料(1式3份)在6月23日之前提交给了我局电子信息处。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产业运营监控和项目管理平台”()同步在线申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锂离子电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同时在线申报。
第二,产业规范公告自我调查。进入光伏制造及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格公告名单的企业,请认真进行2019年生产运营情况自行调查,并填写自检报告。自查报告采取在线提交方式,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产业运营监控和项目管理平台”在线提交。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锂离子电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在线提交。纸质资料(1份)在6月23日前提交给了我局电子信息处。
联系方式:林友得电话:2896743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
资料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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