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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金申报网站】沉重的英镑!关于申请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在这里看一下注意事项!

时间:2023-02-09 16:03:4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汤和金发米[2017] 116号

为了做好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7年结算项目结算等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请

(a)收到项目申请。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8年集中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16时(3月17日、18日照常工作,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2.2018年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棉花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体项目、区域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共同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研究项目。

3.有些超出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将单独发布项目指南。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4.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了无纸申请示范。申请时委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获得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必须重新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名盖章页(A4纸),其签名盖章信息必须与电子申请一致。

(二)申请书的填写方法。

每个项目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始终在线填写。

(三)申请人问题。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010-。《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及相关有形项目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5日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户的申请人请向单位基金管理人员申请开户。)请根据每种类型项目的编写大纲及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指南》的相关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遵从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336000,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并与项目申请人合作研究单位

3.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书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确认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是否一致。申请人应立即向委托机构提交签名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相关凭证、推荐信、承诺书及其他根据特别说明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使用唯一的居民身份证申请项目,如果使用其他居民身份证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项目支持,则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

(四)依靠单位事项。

委托单位应按照《补充通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遵守情况和经济合理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委托单位应当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并统一提交经过委托单位签字日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及请求文件附件资料(重点项目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由于所有项目都是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的,因此处理信息系统需要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单位处理本单位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

2.委托机关提交电子申请时,要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委托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的公文和申请项目目录,资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4.委托单位可以将纸质申请资料直接转交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资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资料接收组),也可以邮寄。如果使用邮寄方式,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以发信人邮戳日期为准)前用快递邮寄,以免申请延误,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

(e)接受信息披露。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8年5月5日之前公布了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受理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算

(a)项目负责人问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有形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执行情况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根据需要填写标题/结果报告,电子化附件资料,然后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的PDF版本结算/结果报告,并将签名的纸张结算/结果报告原件(不包括附件资料)提交给委托机构。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纸质结算/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结算》。

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三、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于2018年1月15日-3月20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撰写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的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或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按《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18年4月1日-15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8年3月16日-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五、其他

(一)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二)《指南》于2017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项目类型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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