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外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一般包含产品相关信息,便于消费者理解购买。因此,如果该资料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被误导,将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使用效果和使用信任。因此,在化妆品注册申报过程中,产品包装提供的信息是审查的重点之一。北京天健华城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化妆品部门将根据10年以上的申报经验整理包装审查标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产品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中应该以什么内容为标准?
1、产品中文名称。
2、产品批号及期限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3、净含量。
4、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国货:必须依法登记,并标明需要承担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责任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应注明原产地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名称,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5、国内产品必须显示制造企业健康许可证号码。
6.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标注相关使用条件、注意事项或警告用语。必要时,标注化妆品的使用方法、适用的人、使用部位等。
特别提示:产品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上显示的原料名称必须与产品配方一致。
第二,产品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不能包含以下内容:
1、适应症、疗效、医学术语;
2、抗菌、抗菌、杀菌、杀菌、消毒等内容;
3.用别人的名义保证或暗示的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4、功效声明超出定义范围。
5.以“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等名义,宣传化妆品检测机构和检测报告等。
6、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
7、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禁止的内容。
例:植物染发剂不含苯二胺、酒精、香料、重金属、激素等。
“XXX除外”总是被禁止的
三、防晒产品SPF值应显示如下:
1、防晒产品应显示SPF值;
2、测量的产品的SPF值小于2 2、不能显示防晒效果。
3、测量产品的SPF值在2 2-50(包括2 2和50)之间,尺寸值不能高于实测值。
4、测量产品的SPF值大于50,减去标准差后仍然大于50,最多只能显示SPF50,不能显示实测值。测量产品的SPF值大于5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
或者,只能指定50,最大SPF50尺寸。
5.宣布防水的防晒产品洗澡后要显示SPF值,洗澡前SPF值也一起显示,请显示。洗澡后测量的SPF值比洗澡前测量的SPF值减少了50%以上,则不应显示防水功能。
6.产品中文名称中已有防水、防寒等词,洗澡前不能显示SPF值。
四、防晒产品PFA值显示要求:
1.标有PFA值(长波防晒指数)或PA-PA的防晒产品必须检测PFA值。如果宣布UVA保护效果或光宝防晒类产品,则需要检测抗UVA能力参数-临界波长(仪器法)或PFA值(人体法),如果临界波长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370nm,则可以显示光宝;如果小于370nm,则不能显示光宝。
2、产品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小于2 2、不能显示UVA防晒效果。
3、产品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在2 2-3 3(包括2 2和3)之间,可以标注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
4、产品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在4 4-7 7(包括4 4和7)之间,可以标注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
5、产品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大于或等于8、小于16,可以标注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
6、产品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大于或等于16,可以标注PA或PFA实测值的整数部分。
五、对进口产品原始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审计要求。
1.产品配方集团申报必须与原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原料不一致(根据欧盟规定必须标明的敏感性风味团体除外)。
2、原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记或图案标记为儿童、孕妇用产品,申报产品时不得更改相应人群。
3、原始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记使用位置、使用方法、警告用语等,产品申报时不得更改或删除其内容。
4、原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有内置说明书,样品或申报材料必须有内置说明书。
5、如果原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有产品中文名称,则需要申报产品中文名称。申报材料中产品的中文名称与产品的原始包装中文名称不一致。
中文标签、说明书上应注明“原包装中文名称 地区销售的名称”。
6.如果原始包装(包括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上显示的SPF值、PFA值或PA值高于测试的SPF值、PFA值或PA值,则应根据化妆品卫生条例和相关规定在中文标签、说明书上注明。
7、
除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的信息外,进口化妆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所标注的内容应全部译为正确、规范的中文。审核以产品中文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为准。必要时,参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内容。 8、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注 “ 祛痘、抗粉刺、预防或( 不引起粉刺 ) ”等相关内容的,申报时应提供抗生素和甲硝唑项目检测报告。
9、发用类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注 “ 去屑 ” 用途的,申报时应提供去屑剂项目检测报告。
10、防晒类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标注 SPF 值、 PFA 值、 PA 值、 UVA 防护或宣称“ 防水 ” 、 “ 防汗 ” 或 “ 适合游泳等户外活动 ”等相关内容的,申报时应提供 SPF 、 PFA 、 UVA 防护的试验报告或防晒类产品防水性能试验报告,并应按化妆品卫生规范及相关规定在中文标签、说
明书上予以标注。以上应提供相应检测或试验报告的,不得通过修改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减免检测试验项目。
11、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若标注 “ 药用 ” 、 “ 医药 ” 等中文字样(含繁体中文),或标注医学术语、宣称医疗作用、暗示疗效或虚假夸大宣传等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和要求内容的,应在产品中文标签、说明书中予以解释说明。
这么样,看了这么多是不是有点晕了:这些要求太细致太繁琐了,没经验的企业如何掌握的了呢?!如果企业确实缺乏申报的经验,那不如找一家有经验的代理公司代办备案申报手续,以减少走弯路来提高申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