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常委)、临港新区、化工区、长兴岛管理委员会、相关企业(集团):
为贯彻执行《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年规[2021] 207号),《上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上海数字办公室[2022] 2号)
一、申报条件
(a)智能工厂评估和诊断机构
1.申报单位必须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固定的办公室和开展诊断工作的办公条件。
2.申报机构必须能够正确理解和利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 (GB/T 39117-2020)等国家标准。
3.申报单位技术队伍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必须拥有3名以上智能制造成熟度(CMMM)评价人员或智能制造、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器人、工业软件、工业网络等领域高级职称以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4.申报单位承担智能制造评价诊断服务案例5个以上或者国家和地方智能制造相关科研或产业化项目5个以上后,应当提供证明文件。
5.主管或参与智能制造国家、地方和产业标准编制或研究开发国家和地方智能制造发展计划和政策等的申报机构优先考虑,并提供证明材料。
6.省市级以上智能制造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功能型平台等研发ampd具有机关资格的申报机关优先考虑,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提供商
1.申报单位必须在上海市行政区域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融资、项目实施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报告单位必须是提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转换升级的数据收集、工业软件、工业解决方案、智能设备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业网络、工业自动化控制安全、工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多种解决方案服务的企业或单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总包落地实施、运营、服务等能力经验
3.申报单位是主要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数字转换服务企业,人员规模在100人以上,需要持有产业管理体系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4.申报单位承担了国家及地方智能制造相关科研或产业化项目,应当提供证明文件。
二、工作程序
(a)甄选过程
1.各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地区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和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提供者申报工作的推荐单位。
2.申报机关见《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一)/《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二)
3.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对申报单位申请资料进行初步评价和严格把关,汇总《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四),原则上为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多达5家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和1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企业
4.市经信委将主导人选工作。通过对基础能力、专家、行业经验、产品绩效等维度的综合考虑,选择了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和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企业,纳入《上海市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目录》。
(b)服务反馈
1.用户评估。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企业在完成服务对象的评价诊断后,由改造企业进行评价。
2.年度评价。市经信委将综合企业的评价信息,形成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智能工厂数字转换服务企业年度服务评价结果,影响下一年的选择。
三、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必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将《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申报表》(纸质文件1份3份和电子版)、《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表》(纸质文件1份3份和电子版)提交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逾期不能受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方式:
梁宝焕,
吴春平,23112637
通信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博村,300号5号楼,邮编200125
邮箱:shznzz@126.com
附件:
1.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申报书
2.智能工厂数字转换服务提供商宣言
3.智能工厂评价诊断机构申报信息综述
4.智能工厂数字化改造服务商申报信息综述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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