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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未作废已申报】举报成功后如何无效再举报?这五个问题,老会计都容易出错

时间:2023-02-09 01:01:2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如何废除再申报?

如果申报成功,就要再次申报。如果没有扣除,您可以通过单击申报列表界面中的“取消申报”来取消申报数据。被扣除的情况下,只能带着正确的申报单去税务局进行申报更正。具体询问税务机关。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已经缴纳的图书批发零售部门的增值税、退税是否可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当免除的增值税,在接到通知前已经征收库存的,纳税人可以扣除以后月份必须缴纳的增值税税,也可以获得退税。纳税人已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必须收回专用发票才能申请免税。不能收回专用发票的,一律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人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合同延期了,需要重新填写吗?

取消跨地区税务相关事项检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日设置检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而是将地区间经营合同执行期限改为有效期。合同延期的话,纳税人可以向经营地或机关所在的国税机关办理延长检查管理有效期的手续。

第四,如果2017年10月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2018年能接受终身教育吗?

如果2017年你的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完成,就可以达到2018年的继续教育。如果2017年你的会计教育没有完成,就自动抵消2017年的继续教育,2018年到不了。(具体询问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已经复印报税确认认证发票,网报的销售和购买数据缺失怎么办?

通常是数据同步问题引起的。由于发票数据量大,网报系统同步数据需要一定的时间。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认证、发票确认等工作后,建议一定要等到数据同步成功后再进行在线申报。

会计同行,你们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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