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临颍开业补贴申报】漯河一家老板商场开业放鞭炮庆祝,因违反《禁止令》被罚款。

时间:2023-02-08 22:37: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刘光超实习精灵文道。

新店开业是个大喜事,很多地方有放鞭炮的传统习俗,但禁止在禁区放鞭炮。6月20日,记者从河溪市临颍县公安局获悉,民警最近调查了新店开门在“禁区”内放鞭炮的事情,商场老板也被罚款。

6月19日10时左右,临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在临颍县三环路和清风路交叉口西南角某商场门口,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陈志信、文海朴等立即赶到举报地,现场阻止了正在点燃烟花的人员,批评了该店主张某及其工作人员,告知该地区是禁区,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违反了法律。

后,民警将该店主张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供认违法事实。老张说:“想到开店,为了庆祝,在林永贤买了烟花爆竹,现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对张某依法处以罚款。

资料来源:大河客户编辑:徐华梅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