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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部需要申报吗】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处罚!宋江的两名房东一人因不履行自主申报义务而被罚款。

时间:2023-02-08 19:38: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阅读昌/深圳商报记者曾指挥通讯员徐强文文文厅

最近,保安区松江街网格院在人口信息核采集工作中发现,一位房屋管理者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网格院立即向社区民警举报。)3月29日,警方帮助对相关责任人处罚了500元。

据悉,3月20日晚17时许,华果山电网巡逻中队网格院将居住在华果山地区某胡同14号702室的李某作为新人引进后7天多了,但没有按要求申报居住信息。李某于3月13日从外地入住702室,房屋经理(二房东)石某没有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自主申报工作没有做好,立即向电网中队报告。收到报纸后,华科山电网巡逻中队迅速与警区进行通报,展开连勤联系,对该租赁住宅自主申报业务及建筑物场长随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反向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非户籍人员信息申报、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租赁房屋所有人、姐妹(建设)房屋所有人等有申报义务。例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被罚款。掌握相关证据后,派出所民警对石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相关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韩元。

据报道,松江街将住宅信息自主申报实际情况确定为重点工作,目前以万景华小区为第一个示范,督促、指导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信息。少数“钉子户”不自愿履行申报人的信息义务的情况下,格力综合管理中心在联合管辖派出所实施居住信息自主申报清查措施,让申报义务人自愿履行人口信息居住登记自主申报主体责任。为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效的人口信息数据,将电网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推向了新的阶段。

审查:碳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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