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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续租申报系统】明基接收!福田1860套人才房租出去了!申请指南快速查看!

时间:2023-02-08 19:09: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沉重的消息!

2018年福田区首次布局

工业人才住房租赁申请

哇!

你不惊讶吗?出乎意料?)。

套住房共计1860套

主要是runda轮法院,万凯系泊公寓

绿景洪湾,城市春天,苏伟人才公寓。

天健、多彩、美丽的芦荟、神州迷你公寓、昆伊复原

还有湖、润明园等项目。

还等什么?快点申请!

接收时间

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22日(工作日收到)

租赁大象

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

申报条件和类别

申请人才住宅租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地(或执业地、河东)和税务注册地在福田。

5年内,注册地和税务注册地都承诺不从福田迁移。

旧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租赁条件(见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

企业和社会组织只能从以下类别中选择一个,并可以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区发展改革局是节能环保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口径局将推进为总公司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贸易旅游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专业服务业、外贸业、现代农业的主管部门。

区科创局是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专利机关、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主管部门。

九洲建国是建筑业企业、房地产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

九华山是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的主管部门。

区投资振兴局(金融发展事务处)(“投资融署”)是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上市企业的主管部门。

地区委政法委是社会组织(经济产业协会、法律类社会组织和包括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税收工作在内的社会组织除外)的主管部门。

区教育局是私立中小学、私立幼儿园主管部门。

区司法局是律师事务所、法律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

区卫生局是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旧企业服中心是经济产业类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

优先原则

据福田区委区政府介绍,在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分配租赁范围。同时,向辖区企业单位分配产业、人才、住房数量,原则上不比该企业拥有“福田英才”少。

调配包租员

本房源共有1860栋,具体分布在润达园、万凯公寓、绿景洪湾、城市春天、苏伟人才公寓、天健普罗兰悦、神州迷你公寓、昆宜复原、胡润明园等地。

建筑面积约13 ~ 140平方米,其中单身公寓396套,房间1室347套,房间2室1厅675套,房间3室2厅以上442套。

家庭源地址

润达元亭:龙华区民智街腾龙路152号;万科公园公寓:龙岗区布吉街香鸽路60号;绿庆洪湾:福田区北款待路6098号;城市春天:福田区伏华路30天;秀怀人才公寓:福田区秀怀新村黄冈公园1街;天健多彩悦辉公寓:福田区景天路原景天市长/市场;神州迷你公寓:福田区神州祠堂村65号;昆伊复原:龙岗区平湖街凤凰大道以南;胡润明园:龙华区观光路,北方大部工业区。基准租金标准

润达回合法院:37.5元/月/平方米;万凯公寓:40.95元/月/平方米;绿景洪湾:44.75元/月/平方米;城市春天:55元/月/平方米;水围人才公寓:75元/月/平方米;天健plantline悦辉公寓:64元/月/平方米;神州迷你公寓:47.5元/月/平方米;昆伊复原:19元/月/平方米;湖泊运行名媛:17元/月/平方米。房地产管理费

润达回合法院:3.25元/月/平方米;万凯公寓:4.38元/月/平方米;

绿景虹湾:4.9元/月/平方米;
  • 城市春天:4.5元/月/平方米;
  • 水围人才公寓:3.5元/月/平方米;
  • 天健缤悦荟公寓:4.5元/月/平方米;
  • 新洲mini公寓:3.5元/月/平方米;
  • 坤宜福苑:2.9元/月/平方米;
  • 湖润名苑:3.25元/月/平方米。
  • 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 租赁期限

    产业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申报时间内,登陆“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网址:)进行申报,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36至38号号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审核流程

    福田区企服中心按规定受理申报单位申请后,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福田区住建局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福田区住建局通知名录内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

    福田区住建局:82918949;

    福田区企服中心:88910611;

    福田区发改局:82917655;

    福田区经促局:82918333-2411;

    福田区科创局:82918333-2510;

    福田区文产办:83131030;

    福田区投融署:82918333-0736;

    福田区政法委:83793204;

    福田区教育局:83838108;

    福田区司法局:82918941;

    福田区财政局:82918390;

    福田区卫计局:82918710。

    福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925718、82925728。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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