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持续提高牲畜养殖生产水平,农业部计划在2016年建立500个牲畜标准化示范场。
一、基本要求
1.生猪:300头以上的活母猪存栏,5000头以上的连杀猪。
2.奶牛:储藏室的奶牛超过300头。
蛋鸡:蛋鸡养殖规模(网箱位置)在1万只以上。
4.肉鸡:丹东饲养量5000只以上,每年出版量10万只以上。
5.肉牛:每年可繁殖500头以上的肉牛,或贮藏栏可繁殖50头以上的母牛。
6.杨:篮球存栏可以制作250只以上的生形、500只以上的年刊羊的养殖场。牧区可以保存400只以上的母羊、1000只以上的年刊羊养殖场。
7.兔子、水鸟、蜜蜂:具体要求由各示范省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决定。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创立标准的养殖场家具自愿向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
2.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向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3.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当地媒体公开表示没有异议,然后向农业部畜牧业部举报。
4.农业部组织抽检,对外公布示范场名单整合。
三、支助政策
农业部将整合相关项目,支持创立家畜养殖标准化示范,目前中央财政没有补贴,只发放示范场标志。要求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加对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