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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动态监测申报】镇区鼓励就业支持基地和社区工厂新吸收扶贫劳动力就业。

时间:2023-02-08 13:54: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支援内容

1.就业支援基地摆脱贫困,新增吸收3人以上劳动力就业,并支付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一次性补助金。吸收3至10名扶贫劳动力每人发放1000元补贴,吸收10名以上扶贫劳动力每人发放1500元补贴。2.社区工厂在吸收扶贫劳动力就业时,每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就向扶贫劳动力每人发放1000韩元一次性工作补贴。社区工厂吸收1/3以上脱贫劳动力,按照生产经营场所租赁费、电费、实际支出额不超过50%的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期限为两年。

申报条件

公认的就业支助基地和社区工厂

申报资料

1.有关地区合格的各种企业及经济组织的书面申请书填写《西安市鄠邑区就业帮扶基地申报表》或《西安市鄠邑区社区工厂申报表》。2.申请就业援助基地和社区工厂所需资料:书面申请,《西安市鄠邑区就业帮扶基地申报表》(附件一)或《西安市鄠邑区社区工厂申报表》(附件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帮扶基地(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三)。区人社局、农村振兴局按规定进行现场考察,承认符合条件。

申报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以善的形式提交区人社局农村振兴厅,对认定为就业支援基地或社区工厂新接纳扶贫劳动力就业人数进行审查,政府网站上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通过银行对就业支援基地和社区工厂进行补贴。

处理部门和联系人

区人民社会局就业服务中心4楼农村振兴局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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