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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规三规申报】黄金土地:让我们谈谈土地开发的土地收购和转换程序。

时间:2023-02-08 09:28: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控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使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利用用地。另外,我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但是金土地小编发现,从土地开发到建设用地的唯一方法是合法申请“转换手续”。

土地开发中遇到的集体土地征用和周转通常遇到的情况分为两大类。

一类要将集体农田开发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办理征地和农专手续,需要农业专用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如果是耕地,耕地要占平衡指标,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另一类是宅基地、村社所工厂等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成国有建设用地,只需办理土地购置手续,不需要农专处理,不需要农专指标,不需要耕地占用税及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在大量的土地整理开发实践中,土地征用和流转的组合类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

(一)征用和转换:符合两项规定的集体农田;

(2)先征转换: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以农业类开发土地收购,与农民勾结。

(3)不能征用:已有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农田征用为国有,用于城市绿化景观。

(4)只能征用:原来是国有农田。

(5)不可征收: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是国有盐场,大型工矿改造,已经符合土规,需要调整城市管制规定。第二,国有水库等水利交通用地,不需要调整量规,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第三,没有国有的使用地,需要修改良规,耕地不需要占补充指标,但要纳入年度土地规划管理。

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平整土地、修路、管道铺设等是可见的工作,但土地获取和转换程序是看不见的、经常被忽视的工作,这是土地开发的核心和根本,

[参考文献]新浪博客《土地开发中的征地与转用手续详解》崔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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