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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项目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领域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02-08 07:55: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上海科[2019] 356号

每个相关单位:

为了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19年特别发布了《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科普领域第三次项目指南。

一、招募范围

主题1:科学促进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

目标和内容:重点关注报纸、新媒体、国家或上海科技奖励获奖项目,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向大众传播最新科技成果。

项目指标:项目实施期间,在报纸或新媒体上专栏传播了2017年、2018年国家科技奖中上海主导的科技成果和2017年、2018年上海市科技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技术进步类获奖成果。科普画创作内容要兼具科学性、新颖性、通俗理解、图文性和无性性。每月2篇(部)以上,每篇文章2500字以上,每篇科普微视频不到3分钟;要开展网上推广,网上推广必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上选拔或同时发布。培养形成科普创作的队伍。项目完成前要把项目成果汇编成册发行。

实施期限: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经费限额:本方向定额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各资助50万元人民币。

主体资格条件声明:本市获得“中国百强报”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可以申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注量在500万韩元以上,具有原创保护功能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可以举报。

主题2:学习科普活动

目标和内容: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结合学会特色,以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面向大众的多种形式、内容丰富、大众喜爱的科普活动,打造学会科普品牌。

项目指标:计划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科普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活动要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跃、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融为一体,贴近老百姓的现实需求。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大会等。根据活动方案,举行了10次以上的系列活动,参加者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每季度举行一次以上。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技普及日”期间都要举办活动。活动信息应入选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或同时发布。

实施期限: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经费限额:本方向的定额支援不超过15个项目,计划各支援20万元人民币。

申报主体素质条件: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申报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应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推荐。

主题3:社区科学活动

目标和内容:针对社区大众对科普服务的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创新者的功能和特点,开发创新制作活动包,推广应用程序,为社区创新者的日常运营提供创新创意课程和资料。

评价指标:创新制作活动套餐应以培养社区群众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与社区创新者的现有设备紧密结合。开发4个以上主题的活动包,每个主题活动包必须包含3个以上的创新制作过程,并提供适当的制作材料。每个主题活动包必须在10个以上的社区普及20次以上,一次不超过30人。

实施期限: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经费限额:本方向的定额支援不超过5个项目,计划各支援20万元人民币。

申报主体资格条件: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发的项目不能申报。

主题4: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目标和内容:发挥高校资源优势,根据上海高中生成长需求、认知特点和创新实践教育法,设计和实施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拓展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积极为上海储备科技后备人才。

评价指标:项目实施期间,结合高校或科研院特色学科设计和制定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包括科学创新小课题10个以上(含科学实验课程)、各课题10个以上(每单元4门课)。建立“工作站实践点”的运营体系,各工作站要建立4个以上的实践点,实行站长负责制。各实践点每年培养30名以上的学生,项目执行期间共培养的学生超过120人。

实施期限: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经费限额:本方向的定额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计划各资助60万元人民币。

申报主体素质条件: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可以申报。高等

院校承担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0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0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03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项目参与人不是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04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05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06

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07

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能超过2项。

08

获得资助的项目成果须于项目验收前完成在上海市科委相关科普平台的展示。项目成果(包括视频、课件等)须统一在内容中标注“上海市科委科普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XXX)”标识并允许市科委免费公益使用和推广传播等。

09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10

项目承担单位是各类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主体单位并承担相关责任。各承担单位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安全工作报备和应急预案制订,确保活动安全。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上海科技”网

();

(2)首页—办事大厅—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学会科普活动、社区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奉贤区科委咨询电话:6718001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奉贤科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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