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状态:
本招标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以林荣县富宾的身份,推进整个扶贫开发村的垃圾车、垃圾桶、路灯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55万韩元,出资比例为100%,已经实施。投标人是林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南省新时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目前正在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1.1项目名称:林荣县富宾扶贫开发村整体推进垃圾车、垃圾桶、路灯采购项目。
1.2购买号码:林英正彩子[2016]22日
1.3投标编号:HNXSD-2016-043
二、招标项目简述。
2.1项目地点:临颍县
2.2投标范围:购买垃圾车、垃圾桶和路灯
2.3分段:本项目共有三个部分。
投标第1段:自装卸垃圾车(参数见投标文件)
第二节:240L垃圾桶(参数见招标文件)
第三区:购买和安装太阳能路灯、LED路灯(参数见招标文件)
2.4供应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5质量要求: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要求:
3.1.1符合010-300022条的规定。
3.1.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并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法人。
3.1.3必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此次招标范围,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的车辆必须能够获得执照。
3.1.4在公告发布之日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贿赂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书必须提供。
3.1.5本项目不接受财团投标。
3.2第2节资格要求:
3.2.1符合010-300022条的规定。
3.2.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3必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括此次投标的范围。
3.2.4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本项目的特别许可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2.5在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发布的贿赂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书。
3.2.6本项目不接受财团投标。
3.3第3节资格要求:
3.3.1符合010-300022条的规定。
3.3.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并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3.3必须具备城市和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合同三级以上资格,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3.4分配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评价资格证书。
3.3.5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本项目的特别许可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3.6投资产品必须有3C证书。
3.3.7招标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提供企业登记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贿赂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书。
3.3.8本项目不接受财团投标。
四、登记资料: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 ~ 11:00,下午3:00 ~ 5:00(北京时间)
4.2注册地点:漯河市延庆区松山书址,长建金融大厦17楼1707室。
4.3注册时必须持有:法人批准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本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3证的合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3
五、招标文件销售:
销售处:和注册处一起。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版)售价:500韩元/投标段,售后不退款
六、与投标有关的信息:
开票地点:漯河市盐城区松山书地,长建金融大厦17楼。
其他相关事项:逾期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体
此次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络事项:
投标人:临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方式:0395-56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时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电话:0395-3723188
地址:漯河市延庆区松山西街昌建金融大厦17楼
九、监督部门
主管:临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0395-585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