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都在“年薪12万以上被定为高收入,或被定为税收调节重点”的消息上刷屏了吧。
网民们很激动。特别是生活在北上广深的小朋友们,怎么会不小心被“高收入”了呢?
一位网民年收入12万韩元,即月收入1万韩元,扣除社会保障和现有个人所得税,到手的收入为7479元。
据调查,北京的平均租金高达71.24元/月/平方米,房租、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交费等如何不能成为高收入人群。
心塞的我军(微信号:xjb-jingshier)决心调查这个消息的来龙去脉。
这一消息的最初来源是10月2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规定进一步减少对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适当增加对高收入者的税收限制。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个意见中,收入多少才算高收入者,广为流传的12万是怎么来的?
得知军方查询了多个官方文件,原来提到“年收入12万”的文件就这么几份,最快的已经是11年前了。
2005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章的修改,要按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按规定办理了纳税申报。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行的《加强高收入者的个人收入》
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这份文件中,”12万元“和”高收入者“这两个词终于同时出现在一句话里了,但是否就意味着年所得12万以上是高收入群体?
12万不是高收入者的界限
今天下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向知道君(微信号:xjb-jingshier)介绍,12万在10年前算是收入比较高的,但12万不是高收入者的界限,是对高收入群体的划分。
以12万为标准进行个人申报的试点,这是为今后分类和综合税制改革进行的试点探索。
个税改革要怎么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介绍,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方面比重占6.3%,比国际上一些国家差很远,相对比较低。
今后,主要是充分利用个税调节贫富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但不会达到欧美国家标准。“一方面要调节,同时也与国家实际情况相结合,合理调节。”
总体改革上,将降低中等收入者的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这是改革原则。
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水平,会合理调整一些扣除项目。此外,个税改革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一些家庭扣除项,让扣除更加合理,惠及千家万户,让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对于高收入者,未来将加大征收力度,会加强监管,把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联系起来,堵塞漏洞;同时根据发展变化完善政策,均衡劳动和资本所得税收政策。
“12万”针对纳税方式,不是纳税金额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解释,高收入的标准通常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高收入的标准都不相同。经过十年,高收入标准肯定发生很大变化,年收入12万的群体肯定不只10%-15%。
原来提出的“年收入12万“是针对自行申报纳税进行的规定。当时的规定有两个目的,一是对没有单位分管的个体户、演员等没有代扣代缴单位的,要自行申报;而12万在当时社会属于比较高的收入。二是鼓励更多人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更加科学。
现在我们国家进行的个税改革,其中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进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自行申报可能是一个趋势。
其实,社会上流传的年收入12万是高收入要多征税是没有意义的命题,12万以上要自行申报是征收方法的问题,和调节收入差距没有太大关系。
另外,刘小川认为,以前年收入12万以上要交税,现在也要交,交的税率是一样的,除非个税改革同时税率也改革。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网上的传言是偷换概念。
不同城市交税金额可能不一样
对于北上广等大城市来说,年收入12万并不算多,可以根据这几个地方的社平工资来算一下。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而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
刘小川表示,各地生活成本不一样,如果未来采用综合税制之后,将会根据情况来扣除,而不是全国统一一个扣除线,像3500元以下不扣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扣除标准是按照项目来扣,项目多少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
最后!总结一下就是:小伙伴们不要担心,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早在十年前就开始执行了,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要加税的意思。
撰文 沙璐 编辑 魏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