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传统村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事业的要求,加强中国传统村保护发展,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本。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查大象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具有比较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保存比较完整,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村庄。第六条中国传统村调查对象原则上是行政村,不列入中国传统村名录,符合以下条件:
(一)历史文化积累比较深。村庄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或者与重要的历史名人和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有关。村子里蕴含着深厚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宗亲文化、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等,可以集中反映该地区的地域特性或民族特色。
(二)村纹的质感保存比较完整。村址顺应自然山水,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村庄空间结构继承了传统格局和肌理,整体风貌和谐。村庄格局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现有的老村保持着传统意境丰富的乡村景观格局,新建的部分可以延续传统肌理和风貌特色。
(三)传统建筑具有保护价值。村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分布,或者更完整地反映一定数量的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体现特定地区和历史时期的建设技艺和建筑风格。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历史悠久,建筑精巧,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和原有建筑改造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可以充分反映地域、民族、文化特色。
(d)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得很好。村里有比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县级以上代表项目的重要传承地区。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状态较好,与村庄的依赖程度较高,是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内容。传统节日经常举行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及相关民俗活动。比较完整地保存了传统农业物种资源、农业生产技术、传统农业知识体系、农业生态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
(e)村庄生活保护基础良好。村子里仍然住着很多村民,原则上居住的村民占户籍村民的30%以上。村民们知道传统村庄推荐。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有力,村两委日常管理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村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
调查内容
传统村调查应按照第六次传统村调查推荐表(见附件)的内容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村基本数据、村概况、村历史等村概况。村的自然环境、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周边环境村址、村构图、村风貌、建村智慧等相关内容村有各传统建筑所有权信息、建筑概况、重要改造历史、建筑物发生的故事、各历史环境要素概况等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不可移动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相关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称、类型、继承人、存续状态、参与团体等),以及传统庆典、祭祀崇礼、婚丧婚姻等相关民俗;村里的传统农业生产状况包括传统农业物种资源、农业生产技艺、传统农业知识体系、农业生态景观等。村庄生产特色物产、商业集市、服装、美食等生产生活内容,以及包括村地、家谱、村规民约等在内的生活状态和村地家谱。
推荐程序调查
县级调查。此次调查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各县级住宅和城市建设部门会同文化、旅游、文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立村调查,按照“一村一票”要求如实填写第六份传统村调查推荐信,正确验证报告资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向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推荐资料。行政村区内已有中国传统村的行政村,这次不能推荐。
(b)地方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门会同文化、旅游、文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传统村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组织专家初审,对县级推荐的传统村进行现场检查,2022年9月
(c)材料审查。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与文化观光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一起审查了地方推荐资料等,确定了参加审查的传统村庄名单。
(d)专家审查。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会同文化观光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审查标准和规则,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公布结果。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与文化观光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一起,承认专家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后,正式公布了第六次中国传统村名单。
推荐资料
推荐传统村要提交以下资料,只提交电子版资料,避免委托专门机构“编制笔记本、讲故事”、印刷豪华资料等,大幅减少申报业务支出。各省级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2年9月10日前输入中国传统村数字博物馆“第六次中国传统村调查推荐”专栏,上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传统村电子版推荐资料。
(一)第六次传统村调查推荐表(需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用电子版扫描上传)。
(b)推荐传统的村庄电子演示文稿(PPT)。PPT应提供反映村庄概况、历史脉络、结构肌理、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不能移动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生产生活、村地早报,特别是反映村庄全貌的村庄照片,并可有条件地提供影像资料。
/p>(三)《行政区划手册》中村落信息页复印件。如有调整,应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复印件。
推荐传统村落名称要与行政区划名称一致,推荐材料要与村落实际相符,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文化活动照片应为本村相关活动照片。
有关要求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组织做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特别是要对尚未深入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县(市、区、旗)、乡镇进行调查。要调动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社会团体及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深入调查,确保推荐的传统村落具有保护价值。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周文理 孙晓春
电话:010-58934567 58934648
传真:010-5893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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