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司法局发行了《关于组织推荐涉外律师人才的通知》,正式开展了在上海范围内正式启动涉外律师人才的组织推荐工作。
据悉,这是为了司法部等4个部门共同发行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意见》和司法部关于设立全国及各省(区、市)涉外法人人才储备库的工作安排,从今天开始正式开展入库申报工作。地球最后期限是2018年5月30日。
此次涉外法律人才库的建立旨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规则、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建设“一带一路(中国正在推进的新丝绸之路战略)”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国企业、公民“走出去”,我国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外交
据悉,申报对象是经上海市司市法局批准依法批准执业的律师,司法部确认的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将在司法部官网公布,并将列入本市涉外律师人才库,供相关部门和企业查询使用。不推荐赤章的律师将由市司法局列入本市涉外律师预备池。
《关于组织推荐涉外律师人才的通知》完整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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