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6月30日电(深圳地)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折算将进入最后一天,根据规定,我国首次实施的税收综合收入年度汇率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机关警告纳税人,尽快进行税务折算申报,以免享受退税“红包”或造成与税收相关的风险。
广西税务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应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工资、劳务补偿、稿费、专利费等4项收入(即综合收入),计算每年应缴的税金,扣除纳税年度已缴纳的税金后应退还或支付的税金。
税务机关负责人表示,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内已经缴纳的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那么不管收入高低,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不管退税额是多少。例如,纳税人2019年的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但平时提前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2019年有合格的特别补充扣除,但在预缴税金时没有申报扣除。另外,纳税人由于年内就业、退休、部分月收入没有等原因,特别扣除、特别追加扣除、企业(职业)养老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金等扣除不足。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费、专利权使用费收入,年中间适用率高于年综合收入年适用税率的,可以通过综合收入年度换算申请退税,获得退税红利。
与此同时,保税也是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每年的预纳税额低于应纳税额,按照国务院规定免除折算义务的,即综合收入年度超过12万元,补税额超过400元的,应当办理年度折算补税。
目前,广西纳税人可以使用手机应用程序或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web端轻松申报,完成税金年度汇款。
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年度折算申报,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不承担任何责任。纳税人需要补税,不依法处理综合收入年度换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可以追缴税金,收取滞纳金,同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文件。
广西税务机关建议纳税人即使在2019年对不需要进行纳税换算的人做出自我判断,也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网站,确认、确认或补充本人综合收入相关信息,避免因判断不正确而无法享受退税和免税的股息。也可以避免因判断失误而缴纳拖欠的税金,承担与税金相关的风险。
广西税务机关请有这四种情况的纳税人及时处理相关事项。
1.符合需要处理年度汇款的情况,但尚未处理申报的,请及时处理申报,并申请退税或纳税。
第二,如果您申请了退税,但没有提交退税申请,请立即申请退税。
第三,如果已经办理了补税申报,但还没有缴纳税金,请及时缴纳税金。
第四,虽然处理了申报,但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偏差,请及时处理更正申报。
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原件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