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年度换算。为贯彻中青、国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纳税人可以自己选择什么样的处理方式?一起了解一下。
《公告》第6条明确了处理年度汇款的三种方法:自行处理、单位处理和委托。
一个是自己做,也就是纳税人自己处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处理年度折算,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年度折算的政策解释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折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换算有困难的年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口,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年度换算服务。
第二,工作是运营的。也就是说,请任命雇佣机关处理。
考虑到任职雇佣机构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了纳税人的税务相关信息,与纳税人的联系也比较密切,更有助于纳税人处理年度折算,《公告》规定可以通过任职机构代理年度折算。
任职雇佣机构不仅包括支付工资工资的单位,还包括根据累积代扣法代扣劳务补偿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
纳税人向机关提出代理要求的,机关必须处理,或者培训、指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自行完成年度折算申报和退税。税务机关将向部门提供申报软件,以便有关部门的人员集中处理年度折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代理机构年度汇款,必须在年度转换器之间(4月30日之前)内与单位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公告》规定,在纳税人确认之前,机构不得为纳税人代理年度折算。确认完毕后,纳税人应向单位如实提供本单位以外纳税年度内的所有综合收入、收入、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是请人来处理。也就是说,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每年汇款。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应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受托人代为处理年度折算后,要及时将处理情况通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折算申报信息有误时,可以要求代办或自行进行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