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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申报费】2022年年末结算期间停止缴纳税金(手续费)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3-02-06 18:46: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相关税款摊款:

为了做好2022年年末结算工作,厦门市税务局将对纳税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第一,从2022年12月25日21:00开始,停止了处理工会经费的所有方式的缴费工作。

二、2022年12月29日,从21:00年开始,省市总分机构停止受理企业所得税电子纳税业务。

三、从2022年12月30日21:00起,停止了POS机器税、银联网上支付、微信缴费、社会保障网上缴费等银联渠道分担方式的税收(手续费)业务。

第四,从2022年12月31日12:00开始,所有退税业务全面停止,持有《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的纳税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12:00之前到商业银行缴纳。

从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所有税金(手续费)缴纳业务。

请安排好纳税人提前办理各项税款(手续费)缴纳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理解和支持。

特别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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