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安装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相关管理事项。
什么是带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工作车辆?如何办理“专车”免税手续?一起打听吧。
“专用车辆”是指什么车辆?
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工作车辆:是指通过焊接、铆钉或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器具,以搬运者或货物为主要目的设计和制造的车辆。
免税的“专用车辆”通过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进行管理。
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和专用车辆购买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
第一步,对于符合规定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车型,申请人应在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车辆购置税》通过带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车辆管理系统提交:010。
第二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进行技术审查,将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第三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目录》。
第四步,对于已包含在《目录》中的车型,申请人上传《目录》或进口车《目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将在车辆电子信息上作免税标记。
第五步,产业和信息化部审查申请人上传的免税标识,并将通过审核的车辆电子信息传达给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此信息推送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第六步,纳税人购车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除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所购车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及申报车辆购置税所需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此次发布包括《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减轻企业负担和简化操作流程。列入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不再申请列入清单,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可以直接进行免税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