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举行的北京市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强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回京者中7类人给予特别照顾的情况。
第一,对过去14天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停留,通过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入境的人员免予14天的家庭观察要求。入境时要填写健康申报单、健康申报、体温检查、戴口罩、保持人员之间的距离等。
二、对在中国其他地区(湖北省除外)短期内在北京(京没有固定住房和职业,主要从事旅游、访问、商务、考察、过境等活动的人员,应协助酒店管理,出入酒店时应测量体温,入住时应填写经停油,有经停接待单位的人员应执行与接待单位有关的疫情防控规定。如有发烧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及时就医,并积极告知酒店和接待机构。
第三,对于从中国其他地区(湖北省除外)进入警服岗位(返回)的人员来说,具备集中工作条件的人要进行封闭管理,在要做好保护的前提下,可以一边观察一边工作。其他人仍然要在家观察14天,然后去工作。
四是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等环境地区的财经工作人员,上下班往返属于日常通行,不提出强硬要求,但进出北京要接受定期检查。
第五,民用飞机、铁路队工作人员,他们经常往返外地,属于刚性岗位需求,回京时集中居住即可。
六、在北京中央部门,往返传染病发生频率较高地区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单位管理和家庭安全的需要,回国后按规定集中隔离办公室和居住。
第七,在家庭观察期间,孕妇、生病等需要特别帮助的人可以按照医生的指示接受医疗检查。(那时候)(那时候)。
张强介绍说,2月14日北京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从2月14日开始,所有回京人员抵达北京后,需要在家或集中观察14天。一周以来,在首都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的大力支持下,《通告》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果。
来源北京每日客户端|记者孙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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