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影响,通过多种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的要求,最近新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
浦东新区支援企业
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方法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全面履行“保障居民就业、保护市场主体”任务,确保浦东新区就业大国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家、上海、浦东新区坚持就业和抗击传染病挽救企业的必要要求,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办法:
一、浦东新区企业招聘以下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申报手续,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同一部门就业稳定一段时间,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职位补贴。
1.招聘浦东新区户籍工作人员,在同一个部门稳定就业6个月(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每人补助500元。
2.招聘在上海首次就业的职员,在同一个部门稳定就业3个月后,每人补助1000元。
二、浦东新区企业聘用下列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申报手续,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部门稳定就业3个月后,对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1.招聘浦东新区户口的当年毕业生在实施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每人补助1000韩元。
2.聘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退役军人每人补助3000韩元。
第三,鼓励企业增加和保持就业规模。浦东新区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比去年年底每人1000韩元,向企业支付一次性社会保障补助金。
4.上海市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浦东新区等企业推荐10名以上员工,企业办理就业登记申报手续,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同一单位就业稳定3个月,按每人400韩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补贴。
5.浦东新区企业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市级政策实施的基础上,按每人2000元对企业发放一次性学徒教育补助金。旧学徒教育补助金采取先发制人、后结算的方式,完成开班登记后预付50%的补助金,培训结束后通过职业技术水平评估后,实际结算剩余的补助金资金。如果没有完成学徒培训,但培训周期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预付费用将不再从其余补贴资金中扣除。如果培养周期小于6个月,预付费将从剩下的补贴中扣除,部分企业不退款。
六、其他
1.除一次性学徒教育补助金外,同一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该方法的其他补助金的年初至今总额不超过100万韩元。
2.这个方法按照一次性稳定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对同一个招聘员工最多领取一次补贴(与市级政策重叠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
3.补贴申请应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报的应视为放弃。
4.本办法所称浦东新区企业,是指在浦东新区有征税关系的企业。
5.首次在上海就业的职员是指上海市按规定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
7.本办法自2022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6月17日符合本办法规定,并参考执行情况。
8.本办法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01
问
这次浦东新区推出的《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的内容主要有几个,实施期限是多久?
回答
此次政策主要包括“5个一次性补贴”,即一次性稳定职位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会保障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一次性学徒教育补贴。实施补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最迟申报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02
问
企业申请一次性稳定补贴的基本条件和补贴大象?
回答
收税关系是位于浦东新区的企业。被录用的职员必须办理就业登记文件手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领取补助金的基本条件。补贴的对象有两种,就业满6个月的浦东新区户籍工作人员和就业满3个月的上海第一批就业工作人员(上海第一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作人员)。其中,招聘浦东新区户籍员工的新老企业,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则不能享受一次性稳定津贴。
03
p>问企业录用的员工哪些属于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对象?
答
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今年内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或者当年度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满3个月就属于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对象。
04
问
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重复享受市级政策吗?
答
根据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的规定,吸纳上海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如果新区企业录用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本市高校和浦东新区户籍等相关条件,则可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补贴政策,即3000元/人;如果仅是浦东新区户籍,但并非本市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则只能享受浦东新区一次性就业补贴,即1000元/人。
05
问
如何计算一次性社保补贴人数?
答
补贴人数等于申报时上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上的社保人数减去2022年1月缴费通知单上的社保人数。
06
问
一次性社保补贴可以多次申请吗?
答
不能,一次性社保补贴限申请一次。补贴申请后人数上有增加的,是不能再次申报增加的部分。
07
问
申请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基本条件?
答
本市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具备人力资源机构许可证),向浦东新区同一企业推荐员工10人及以上并稳岗就业满3个月,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就符合补贴的基本条件。申请补贴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许可证和相关服务凭证。
08
问
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基本条件?
答
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是在市政策基础上给予的叠加补贴,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基本条件是:(一)申报主体必须为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二)符合技能劳动者占职工比例达60%,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等规定情形,具体条件按照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执行。
09
问
申请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
答
市政策补贴标准为:对新招用人员,培训达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8000 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转岗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培训后经评价按规定支付补贴。
本次政策补贴标准为:在市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补贴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拨付,在完成开班注册后预付50%的补贴资金,在完成培训并经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合格的,按实结算剩余补贴资金。对未完成学徒制培训但培养周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预付费用不再从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培养周期不满六个月的,预付费用在剩余补贴资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企业予以退回。
10
问
同一家企业可以同时享受五个一次性补贴吗?
答
一次性稳岗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和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11
问
我们企业今年要招很多人,请问补贴有上限吗?
答
同一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和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2
问
我们是一家今年新开办企业,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
可以,今年录用的人员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一次性社保补贴也能享受。
13
问
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
不可以。按照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都不在本次补贴的企业范围内。
14
问
如何申请“五个一次性补贴”?
答
“五个一次性补贴”将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申报途径为:
具体申报指南后续将通过“浦东人社”“浦东就业”发布。
15
问
各项补贴政策有无有对外咨询联系电话?
答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
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社保补贴、一次性推荐补贴的咨询电话:58740409-3316,58800702;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的咨询电话:58478672
来源: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