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行季度申报,申报时应根据本季度发票收入填写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发票收入为负,请直接填写负数或如何填写,整理以下资料回答此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发票收入为负,如何填写申报单?
答案:
如果销售收入为负,则在报告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表(1)时,首先在对应税率的专用发票销售额中填写负数(如果销售负发票为普通票,则填写其他发票销售额),然后在未开票销售额中填写该金额的正数,使该行的总销售额为零。此时输入增值税申报单时间表(1)。
为人工扣除选择纳税人
1、按照正常程序确认申报。
2.手动填写一套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附表1正常填写即可,未开票销售额无需再填写)。
3.税务员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刚填好的纳税申报单到税务局机关工作厅办理数据变更。
4.由业务厅直接扣除税金,或按照正常程序扣除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单怎么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编写指南
本表中的“商品及劳务”和“服务、房地产及无形资产”项目应单独填写。
(一)“纳税所属期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税金额的所属时间,必须填写具体的开始和结束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码”,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请填写“纳税人姓名”、纳税人姓名全称。
(4)第一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当前销售商品和劳务,征税行为适用于3%征收率的非含税销售额,征税行为适用于5%征收率的非含税销售额,使用的固定资产销售和二手货销售的非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征税行为发生,有扣除项目,这与目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8列数据一致。
(5)填写第2栏“税务机关代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税务机关代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总和。
(六)第三栏“税控机构出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税控机构出具的商品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转换的不含税销售额。
(7)第四栏“增值税非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填写了当前应计征税行为适用的5%征收率的非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征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该栏填写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与目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数据一致。
(8)填写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九)第六栏“税控机构发行的普通发票不含税的销售”:税控机构发行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转换的不含税销售。
(10)第7栏“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含税”:填写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下同)和销售二手货不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
(11)第8栏“税控机构发行的普通发票不含税”:税控机构发行的销售中,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二手货的普通发票金额转换的不含税销售额。
(12)第9栏“免税销售”:填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和劳务、课税行为的销售情况,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
课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前的销售额。
(13)第10栏“小企业免税销售”:填写符合小企业免税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该栏。
(十四)第十一栏“未达到起点销售额”:个体户及其他个人未能满足起点(包括小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征政策的销售额。该栏由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填写。
(十五)第十二栏“其他免税销售”:填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和劳务、课税行为的销售情况,不包括未达到小企业免征和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
(十六)第十三栏“出口免税销售”:填写出口免税增值税商品及劳务、出口免税增值税课税行为的销售额。
课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前的销售额。
(17)第14栏《税控机构开具普通发票销售》:税控机构编写。
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十八)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九)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十)第17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一)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二)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三)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