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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申报表】申报印花税真的没几个人能打完

时间:2023-02-06 04:21: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平时二哥很少缴纳印花税,这个小税种相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本身就不太明显,根据税种的性质和作用进行分类,印花税属于财产税和行为税。

这在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管理设置中也可以看到,其拥有是由财产和行为税司管理和规范的。

目前我们实行的政策仍然是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目前实行的印花税共有13种税目,包括10种经济合同、产权转让书、营业账簿、许可证。

征收印花税是采用列举制。也就是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为了实施税法原则,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并于2018年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202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草案)》,请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本月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可以预见的是,2021年印花税法即将诞生。

英国的Kolebe说:“税收这项技术是拔下最多的鹅毛,听到最少的鹅声。”印花税是具有“最少听鹅”特征的税金。唱得少,就不怎么引人注意。

但是印花税对财务人员来说仍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申报的印花税是正确的。这从侧面说明了印花税申报的特殊性(种类、合同税金判断是否困难等因素)。

印花税是指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按规定自行纳税,一次性购买并粘贴印花税表,自行贴花、冲印,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当然,在大量或贴花比较频繁的情况下(如购买、销售、合同),可以按期汇总税金,但目前实际工作中很少有纳税人购买印花税表贴花。基本上按期以汇总申报方式履行纳税义务。

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税收便利程度,适应电子凭证的发展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统一实行印花税申报方式,不再使用绘画的纳税方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向电子税务局填写纳税申报单,一般按月申报。

如上所述,这是申报表格,纳税人只需填写税单类型、计税金额或数量即可。

为什么计税金额或

件数,因为印花税有比例税率和按件定额两种。

注: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那么问题最关键的部分来了,大家都是如何申报填写印花税申报表的呢?

这里的关键点是怎么填写、什么时候填写计税金额和件数这栏次?

按照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来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拿我们最常见的经济合同来说,合同签订时候就是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纳税期限如果纳税是按期汇总纳税的,以一个月为期限,那就是期满15日内申报缴纳。

所以,理论上时候如果2021年1月份二哥税税念公司签订了一个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0万,那么签订的当月纳税义务产生,二哥税税念是自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所以2月申报印花税时候,就应该在申报表计税金额栏次填写10万,类别是购销合同。

所以,对于公司来说,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准确及时的统计各类应税凭证,小公司还好说,比较业务单纯,财务对各项业务都比较有数,但是大公司就很麻烦了,各个业务口子都有合同签订且数量庞大,而且很多业务发生可能还根本没合同(注:没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也算,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但是就是难也得做啊,而且税务上对此也有相关的规范规定。

国税函[2004]150号就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

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登记簿类似统计表,一方面企业自己如实登记统计应税凭证的发生情况,方便汇总申报纳税,另一方面是税务机关后期检查的重要资料,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但是据二哥了解,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其实根本没这样做,对于计税金额的统计有些是直接按照会计收入来统计,有些是按照开票金额来统计。

这种做法理论上是不符合印花税的申报规范的,但是确实是大量存在,那么这种做法会导致什么后果呢?

一方面没有按纳税义务时间申报印花税,收入和开票是滞后于合同签订时间的。另一方面申报的印花税可能不准确,当然可能多也可能少,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税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税价签订的,这个时候就少计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计入收入的,是费用成本类,那么就可能漏计。

按照收入或者开票这种方式是一种粗略的统计方式,不是印花税要求的申报管理方式。

如果税务局检查时候不认可就会对公司进行核定,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琼税二稽告〔2020〕52号)。

另外

印花税其实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满足一定条件税务局会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来算计税金额。

税务机关应分行业对纳税人历年印花税的纳税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应税合同的签订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纳税状况及税负水平,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

这个各省有各省的规定,比如按采购金额的50%-100%核定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纳税人本身没有收到税务局的核定通知书,也按这个方式来报税(也就是说你不是核定征收,却按打折方式申报纳税),那么这种情况其实就存在风险,会存在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如果你是按收入或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税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取得注明印花税核定方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叫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总之,印花税虽小,但是风险不少,能交对难度很大,是个细致活。有条件的还是要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理顺了,合同登记簿自然就有了,印花税申报就真正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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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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