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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户籍】说吧,定居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3-02-06 01:13: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服务流程]

一、预审

(a)预先申请

1.登录:网站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公共服务账户,进入人才户口申报平台。

(没有账户的单位先开户,单位开设账户的过程);

2.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填写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照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明确、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资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术等级)资料、户籍和婚姻资料、诚实承诺、社会保险保险情况资料等。(注:以职称为申报条件的话,必须将与职称相关的资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附件1)带到人力资源管理科接受职称评价后才能申报。

(二)预审。我中心工作人员从收到预申报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较等方式完成了预申请信息和资料的信息比较工作,并反馈了预审查结果。其中:对于以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术等级)条件申请的资料,我中心工作人员将转发到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或职业技术鉴定中心办理材料审查程序,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将再次预审申请材料。

(c)过渡

1.申请机关有文件保管权限的医生,需要转账的单位自行签发《调档函》。

2.其他部门的定居人员在预审通过后进入账户申请转账手续。我们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审批,审批完成后,可以进入公共服务账户自助打印,打印包含电子章的《调档函》,本人用《调档函》到原始文件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文件转移手续。

二、公示

1.社会公示。经过预审,申报资料基本符合要求,并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应当自收到本中心公示通知之日起,在单位内部公告栏或信息系统上公示,并公布《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附件6)。公示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实反馈公示结果,提交《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附件4)和单位内部公示栏公示信息或信息系统公示信息。

如果对公示情况有异议,我中心将从收到举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三、审查

其他单位文件转移到我中心后,要审查核心文件不足的情况,由我中心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附件8),一次性通知不足的资料及其可能的影响,本人提出书面信息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

但是,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为申请条件的文件中,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

四、提交资料

除事先申请时提交的合规资料外,申请机关还应通过预审、终止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公共服务账户,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附件4);

2.江苏省内户口迁移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书》(附件9);

修改后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申请

我们中心决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不受理。进入符合落户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查过程。

如果不符合户籍条件,或有《细则》第3条第4款第3分不接受的情况之一,将告知不接受的理由。如果申请资料不完善,将一次性告知需要修改的资料。

六、审计和批准

资料齐全,我们中心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和批准。在符合初审、复核、户籍条件的情况下,经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该表格系统是自动生成的),转发给义湖地公安机关。

如果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细则》第3条第5款审查没有通过,我的中心将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

第七,户口迁移

户籍院将根据公安机关的通知和《细则》第6条的要求,办理户籍迁移和户籍落户手续。

(一):落户人才集体户员工

a:江苏省内的人员。

最终审核完成后,请根据登录账号、打印系统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的《信息采集表》、终审10个工作日后《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前往月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可以咨询相关公安部。

b:江苏省外人员

最终审查完成,收到迁移地公安部颁发的《户籍迁移证》后,请携带登录账户、打印系统根据你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的《信息采集表》,将《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资料带到月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可以咨询相关公安部

(二):在个人房地产、集体家具或避难等其他人员定居。

a:江苏省内的人员。

江苏省内人员填写《电子准迁证》,因此不需要你去迁移地公安部办理手续,所以最终审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后,你可以去你定居的派出所询问相关进度。

b:江苏省外人员

你搬家的公安部发行《准迁证》,你可以把《准迁证》带到你的迁移地公安部办理《户籍迁移证》,拿着《户籍迁移证》、身份证等那个资料搬到地方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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