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负责商品储备业务的房地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2022年10月12日,本市生产《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告》(上海财阀[2022] 6号),进一步明确本市商品储备业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事项。
合格纳税人应如何享受上述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后,可以做好住宅土税源信息减税信息维护工作,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电子税务局方面具体是如何工作的。
工作路径
接入上海税务网站,进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特定路线:我想交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市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收集城市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税源信息维护:以下以城市土地使用税为例,说明如何维护减税信息。
在《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税源明细表》的“城市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格页面下,将进度条拉到右端,选择免税信息、应保持土地的运营项目下的“征税信息”按钮。
弹出城市土地使用税源的征税信息界面,选择免税信息后面的“添加行”按钮,将添加空行。
扣除代码为《0010122606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自用土地免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减免代码《0008122604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自用房地产免税房地产税》),分别根据减免开始和结束时间将“减免开始月份”
出现系统弹出提示时,单击“确定”。
据此,完成了城市土地使用税源减税信息的维护。单击右上角可关闭当前界面。
温暖的提示
别忘了另外做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信息维护!如果以同一企业名义涉及多套房产减免,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来源必须按组输入减免信息!
完成对上述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源信息的减免信息维护后,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时,可根据以前提取的税源自动提取减免金额、减免性质代码和名称,点击申报即可完成申报,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