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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申报表】干货:房地产企业《企业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报告技巧。

时间:2023-02-06 00:46: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中途财税:解决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专家。

原创作家:胡兰

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一直是所有房地产财务人员的苦恼。尤其是对刚进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每季申报时往往会惊慌失措。本文通过对相关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表格填写说明的整理,结合房地产公司实际情况,快速掌握房地产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技术。

1,政策规定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销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获得的收入,应首先按预计税收毛利率季度(或月)计算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应及时结算计税成本,计算以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金额,实际毛利金额与相应的预计毛利金额之间的差额将计入该年度企业当前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收入金额中。

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报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成开发产品获得的预售收入,应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4行“按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填写未完成的年度季度申报单。

(a)财务信息

甲房地产公司开发的A项目于2019年10月预售,第四季度房屋预售收入21800万韩元,目前城市税、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费追加、土地增值税等共计294韩元。

1、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21800万韩元

保留:存款-住房21800万韩元

借用:缴纳税金-缴纳200万韩元的土地增值税

缴纳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42万韩元

缴纳税金-增加18万韩元的教育费

缴纳税金-地方教育费增加12万韩元

要交税-要向维修基金交12万元。

要交税-要交10万元印花税

贷款:银行存款294万韩元

2、2019年第四季度末损益表数据如下:

3、本企业该项目的预计毛利率为15%,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土地增值税预缴率为1%,水利基金税率为0.06%,印花税税率为0.05%,增值税预缴率为3%,城市税收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2%。

(2)计算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收入额

1、预计毛利金额=21,800/(1 9%)*15%=3000万韩元。

2、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收入额

=预计毛利额-预缴的各种税(不包括预缴的增值税)

=3,000-294=2,706万韩元

(三)填写未完成阶段的季度纳税申报单。

201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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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因为未完工年收到的款项全部“预收账款”核算,发生的成本也都在“开发成本”核算,因此“营业收入”于“营业成本“全部为零,所以只需要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按照预计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然后减掉当期已经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率为、水利基金税率为、印花税的税率、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等税费后,余额填在季度申报表第四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

三、完工年度季度申报表填报

(一)财务资料

2020年9月份底该项目竣工决算。并收取完全部房款,其中1季度收款16,350万元,2季度收款27,250万元,3季度收款38,150万元,4季度收款5,450万元。2020年12月底该项目全部交房完毕,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底金额为4,797.08万元。2020年4季度结转销售收入100,000.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71,502.92万元,结转税金及附加1,614.35万元。

1、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房款 10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收入 100,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房屋销售成本71,502.92万元

贷:开发产品 71,502.92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97.08万元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850.00万元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352.92万元

借:税金及附加 1,614.3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00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94.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6.9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4.06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6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50.00万元

2、2020年各季度利润表数据如下:

(三)计算1-3季度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1、预计毛利额=(16,350+27,250+38,150)/(1+9%)*15%

= 11,250万元

2、预缴税金额=(16,350+27,250+38,150)/(1+9%)*【(1%+0.06%+0.05%+3%*(7%+3%+2%))

= 1,102.50万元

3、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毛利额—预缴的各种税金(不包含预缴的增值税)

=11,250-1,102.50= 10,147.50万元

(四)1-3季度未完工阶段季度纳税申报表填报

备注:-7,605.00 = -2,317.00+(-2,262.50)+(-3,025.50)

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的本年累计金额是从1月1日起到本期的累计金额,即1季度的本年累计金额为1-3月份金额,二季度本期累计金额为1-6月份的累计数,三季度本期累计金额为1-9月份的累计数。

(五)计算4季度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1、预计毛利额冲回金额 =-(3000+11,250)=- 14,250万元

2、预缴税金冲回金额 =-(294+1,102.50)= -1,396.50

3、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毛利额—预缴的各种税金(不包含预缴的增值税)

=-14,250-(-1,396.50)= -12,853.50万元

(六)4季度未完工阶段季度纳税申报表填报

四、案例解析:

从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甲公司在2020年同时经历了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阶段即2020年1-3季度和未完工开发产品转完工阶段即2020年4季度两个阶段。那么对于房地产财务人员来说,虽然是同一年的不同季度,但是季度所得税纳税表填写完全不同。在4季度一定要紧记把之前的预计毛利额冲回,否则就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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