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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申报时间】最新的!河北省的这三个考试时间确定了

时间:2023-02-06 00:20: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

2022年关于做好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准备考试

2022年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为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减少申请者在地区间的流动,考试地点将设在各老城区。各市请按照我省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新集市报名考试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郑州市和南安新区报名考试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登记证明通知承诺制

该考试注册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资格考试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阅。

实行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检查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全过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和打击不合格应试、虚假承诺和组织间假欺诈行为。忠实履行审计责任,通过随机抽取、重点监督、智能监督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根据注册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调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障等信息。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验验证。对于需要人工核查的应试者,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额外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监督申报渠道,顺利进行,对报考人员的约定情况、成绩合格和希望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一定方式进行审查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者应接受并协助核查,逾期拒绝核查或不按要求接受核查的人,应根据情况进行申请无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成绩无效、证明无效等处理。

三、登记要求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为了减少报考人员在地区间流动引起的传染病扩散风险,报考人员必须在工作地、居住地参加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事部发〔2022〕8号),从2022年开始,注册测量员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行了如下调整:

1.取得测绘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工作4年多了。

2.取得测绘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测绘工作三年多了。

3.包括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测绘类专业研究生毕业,从事测绘工作两年多。

4.取得测绘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工作一年多了。

拥有测绘专业博士学位。

6.获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测绘工作年限将增加一年。

四、严重的考试纪律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保障考试的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1号命令)的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机构对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其中报考人员犯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载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备案期限为5年如果有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所有科目考试成绩都将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长期记录。

应试者应诚实参考,严禁代理考试、伪造文件、剽窃、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者在考试过程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卷子(纸),防止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利用技术手段等筛选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提供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者和抄袭者)。

五、登记程序

(a)时间表

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进行报名。应试者最晚在7月30日之前完成注册,7月25日9点至8月1日17点30分在线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3日17时30分。

(二)考生报名

对于新注册的申请者,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实、部门间行政支持等方式,在线检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只有在验证和注册完成后,才能继续注册。

已经注册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登录在线注册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完成验证。

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2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要求材料。

(六)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3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

9月9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七、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属地责任,积极统筹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强化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和考务操作,真正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使用,考后收回。

“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3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7元的标准收取(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7元)。

九、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十、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1、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详情登录

http://www.heb/hebpta/Item/2841.aspx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摘要)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咨协资信[2022]41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17、18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9月17日

上午:9:00-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9月18日

上午: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于9月9日-18日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参考确认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缴费的人员,须在8月1日至1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具体程序见附件2。

附件:

1.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参考确认程序

详情登录

http://www.heb/hebpta/Item/2840.aspx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统人字〔2022〕5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中、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成绩查询

(一)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我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3日至12日,审核截止到8月14日。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8时。10月24日至29日开通打印准考证。

(二)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验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

(三)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查询,在准考证须知载明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并提示2023年1月可上网查询。省统计局完成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公示(河北省统计局官网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后抽查核查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统计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三)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14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统计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六、考试考务工作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求

1.考生要注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告知承诺制,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考生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对于在考试前一周内遗失有效身份证的考生,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发放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可以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场设置

1. 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各设区市统计专业职改办接到省统计专业职改办反馈的考生信息后,要严格按照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度表(附件1),填写考场设置表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盖各设区市统计专业职改办印章)和考点名称、考点地址、乘车路线、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于8月20日前报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2.考场要设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设备完善、管理有序且不受外界干扰和便于集中管理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10月20日前将考点设置及考务人员一览表(附件3)报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3.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每个考场人数按25人设置。试卷预定种类分25份(袋装)、5份(袋装)两种。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不设考点,报名分别在石家庄、保定市;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生由省统计专业职改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石家庄市。

(三)考务要求

1.强化试卷管理。各设区市统计职改办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妥善做好试卷领取、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2.严格考场管理。监考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尤其是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避免出现考生坐错考场、坐错位置现象,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考试结束后将收齐的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1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另外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上交省统计专业职改办留存。

3.因特殊情况必须启用备用卷,应先向省统计专业职改办请示。启用考试备用卷后要说明原因,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考试结束后2天内,务必将答题卡、备用卷、考场情况记录卡和答题卡交接单(附件4)安全送交省统计专业职改办。

4.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各地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在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

七、高级统计师考试及申报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试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省内合格证书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考试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底。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但不得参加评审。

八、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一)积极谋划,做好考试宣传和准备工作。

各设区市收到通知后可根据当地情况安排报名工作,同时要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力度。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各市统计职改办及时告知考生。

(二)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对考生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对考生的询问耐心解答,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及省有关考试规定执行。

(三)周密组织,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我省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各设区市统计局参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2022年修订)做好考试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及防范考试舞弊行为的方法,切实履行好职责。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妥善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各设区市要提示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并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对考风考纪出现的新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要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附件5)和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财政纪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考务费105元,中级考务费210元,高级考务费100元。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在报名结束后于8月25日将接收考务费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及行号信息发至省统计专业职改办,以便及时向各设区市反馈考务费。

联系电话:0311-87043762,87045012

河北省统计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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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统计局、河北日报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吴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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