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概述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应提交的申报。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模块,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居民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工会经费、废弃电器产品处理费等各种税金(费用)
工作指示
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主页点击【我想交税】-【报税和缴费】-【在线申报】进入在线申报功能界面。
1、查看企业信息
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企业信息”,将自动显示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申报大象信息。
2、报税
单击左侧的[纳税申报],根据企业信息中批准的申报类型生成相应的纳税申报单。在申报之前,您可以单击“获取申报信息”下载或更新企业的最新申报信息,单击“获取申报结果”更新企业的最新申报状态。
在申报期间,点击报告名称右侧的[填写]按钮即可进入该申报单的报告填写界面,如实填写申报单后,点击[申报]即可完成申报,在纳税申报界面中查看申报状态,点击[获取申报结果]即可更新企业的最新申报状态。
3,逾期申报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后,可以在该模块中实现逾期申报,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人逾期申报表格,点击填写后,纳税人会自动检测是否符合逾期申报条件。纳税人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逾期日期、次数和违法处理后,纳税人可以进入报告编制界面进行申报。
4,财务报表
点击财务报表可以进入财务报表提交界面,通过手动编制或导入模板提交财务报表。
5 5、申报无效或更正
纳税人申报完毕后,发现申报信息有误,在申报期限内申报未缴款项的,可以使申报无效,申报作废后,可以进入[纳税申报]继续申报。申报期间月内已缴纳的,可以全面更正申报单,不允许更正差额或补充申报,更正申报错误后,与补税有关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bad5f4de363d4eeaa1b4b920562f4e88?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14415&x-signature=%2F3AKxVo6csrE2j2QswEMvbjU7nY%3D&index=6" width="640" height="304"/>六、报表查询
申报征期内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通过此模块查询申报表信息。
此模块的申报查询,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暂时只支持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的报表进行查询,其他税费种的申报均支持查看。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各税费种的已申报信息。
七、三方协议缴税
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在申报成功后,通过【三方协议缴税】模块在网上缴纳税款,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应征发生日期,可查询出应缴纳的税费信息,点击[缴款]完成缴税。
八、银联在线及扫码缴税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银联在线缴税方式缴纳税款,系统默认带出应征发生日期为当月的税款,纳税可以通过选择应征发生日期,查询出应缴纳的税费信息,点击[缴款],选择缴款方式,可以选择二维码扫码缴税或者银联在线缴款等方式,点击[确定],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税款缴纳。
注意事项
各税(费)种详细申报操作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公众服务】-【咨询辅导】-【操作规程】模块参考各税(费)专项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