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工伤申报人】那天我把身体托付给了单位

时间:2023-02-05 23:05:2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你多少次想象过岁月静好的生活?

意外事件能彻底改变吗?

在那之前,

你仍然相信生活是理所当然的

美丽,可爱,诗和远方。

但是那天,

我把身体留在工作岗位上。

发生什么事了?

上下班路上,

熟悉的工作场所,

在因公外出的过程中,

因劳动致残,因劳动死亡的现实是这样的

寒冷而坚硬的洞穿透了多少人的生命。

毕竟,人类的生命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也只有一次。

如果能时光倒流该多好。

今天主编给大家讲了工伤事故

工伤是什么?

工伤也称为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中发生职工的人身伤害、上下班路上不是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出差中的伤亡。

当事人该怎么办?

情况1

工作中发生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

第一种是同时求助,在向工作相关负责人申请工作相关伤害时,帮助完成事故发生报告,帮助自己避免“上傻瓜”无法解释事故发生过程。

本人或同事在公司业务上及时通知上海申报相关人员,因此第一次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专业的指导意见。

同时,请同事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治疗,就诊时保存所有医院记录,如医疗记录、付款清单、发票等。

情况2

上下班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

上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积极配合交警调查收集证据,千万不能私下进行。

警察到达后,请尽快到医院就诊。如果不能等警察来,就要留下现场证据和事故发生主要负责人的车牌号码等相关证据。

特别强调,要报警,不能私下进行,要以交通事故鉴定的方式报告。

报警人怎么办?

工伤举报人,该怎么办?

作为公司工伤申告人,接到工伤申告要求后:

第一步:向受伤的职员部门负责人确认受伤的职员是否去医院接受治疗。交通事故确认是否有举报后,到医院接受诊疗。

上述所有行动都将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步:如果单位是人身伤害,请受伤部门负责人告知受伤经过,并提交详细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的书面报告。

如果是交通事故,请伤员确认举报和无私行为,并详细告知伤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完成事故发生报告。

第三步:公司工伤申报人应在7天内将事故发生报告发送给人事局和社会保障局。发给人事局是为了进行工伤评估,发给社会保障局是为了鉴定完成后申报金额。

第四步:公司工商申报人应在30天内将事故鉴定报告及相关内容送交人事局。

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机读文件登记资料;

2.受伤(死亡)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件等);

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4.相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x光片、CT等检查报告、诊断证明)

员工工资规模、出席表;

6.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手册和其他保险证明。

7.发生事故时,应提交交警部门签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和当事人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执照。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全部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过来人说明:

1.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盖公章、盖与原件相符;

2.一般要求劳动合同,如果材料齐全没有劳动合同,开个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也可以;

3.职工工资表,如果懒得打工资表,开个工资证明也可以;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有,没有无法认定。

审核和认定?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材料之后,如果没问题就会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

如果有问题会一直要求进行各种材料的补充,如果没有办法提供要求的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工伤认定后怎样?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会怎么样?

1.认定书后,人社局会下达一式四份的工伤认定书,人社局留一份,社保局一份,公司一份,受伤人一份。

2.社保局收到认定书后,会要求提供门诊、住院等清单。

3.社保局根据提供的缴费清单,核发社保应报销金额,完成后将报销金额打到公司账户。

4.公司需根据工伤认定书发还工伤期间缓发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赔付的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包含加班工资在内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确定。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8%,实际增长5.6%。而这个数据,直接影响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相比上年度的623900元,增加了4842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价。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08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4251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 本文整理自网络,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处理。

*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处理。

* 各地社保政策有所不同、随时更新,详情欢迎登录沙包在线官网,联系QQ客服咨询,或拨打当地社保服务中心电话12333。

  • 相关阅读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