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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健康申报】2022国考考生注意!天津高新区最新防疫要求来了!

时间:2023-02-05 20:37: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参加2022国考(天津考区)的考生们

小心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在2022年年度考试中录用公务员,

2022年中央机关公选及公选公务员笔试公开

(天津试验区)候选人传染病预防和安全指南》

正式宣布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考生必须及时在以下网站注册。如实报告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表》。还没有申报,请快点填写。所有考生必须在第一次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按抽样时间计算)提供核酸检测女性证书(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进行检查),才能参加考试。外地进修生,考前14天内有陈贵真师的本市考生,除提供上述核酸检测妇女证书外,还必须在天津市核酸检测机关出具的首次考试科目考试前24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妇女证书,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14天内,考生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所有考生在考试后当天、3日、7日进行3次核酸检测,并如实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全文如下

1.考生必须及时登录以下网站。老老实实地完成了《流行病学调查表》。还没有申报,请快点填写。不填报纸会影响参加考试。单击链接可以查看和修改报告的信息。

2.所有考生必须在第一次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按抽样时间计算)提供核酸检测女性证书(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进行检查),才能参加考试。

外地进修生,考前14天内有陈贵真师的本市考生,除提供上述核酸检测妇女证书外,还必须在天津市核酸检测机关出具的首次考试科目考试前24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妇女证书,方可参加考试。

天津市提供新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查询网站:(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语音证明纸质报告或从与在线实时查询相关的合格APP中提取的电子报告都可以。)

3.考生考试前应使用手机及时申请“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旅程卡”,每天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同时,避免前往国外和国内传染病的高危地区,自愿减少二进制,减少不必要的集结和人员接触。

4.考生应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通知公告》(网站),下载打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天津考区)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的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如实报告真实性并做出承诺。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填写的纸《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进入考场。

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考试:

1.考试前的28天内,海外和恒大地区旅行社或居住社、14天内高风险地区旅行社或居住社、被判定为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均不能参加考试。(由于传染病的不确定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会随时调整)

2.出院确诊病例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的无症状感染者还不能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间参加考试。

3.考试前14天中接触高危地区滞留史的人,不排除感染危险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4.因为疫情防控,在隔离和家庭医学观察期间的其他人不能参加考试。

5.追溯日期内,天津市防地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滞留史和感染者相关轨迹的人不能参加考试。重点涉疫地区和跟踪时间会根据国内疫情的变化随时调整,可以注意确保“健康天津”公众号或“缙云”客户端及时得到重点地区调查控制政策。

6.天津健康码为“红色码”、“橙色码”的人不能考试。

7.考试前14天,有发烧、咳嗽、痰、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8.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体温检查时,如果体温测量超过或超过37.3 ,则不能参加考试,立即实施临时隔离观察措施,及时送往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发热门诊诊疗。

6.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集中隔离或家庭医疗观察员2021年9月27日以后,国家以外、国内疫情中高危地区、重点涉疫地区及感染者相关轨迹滞留者考试14日体温37.3,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情

7.考生必须遵守

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八.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显示考前14日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无追溯日期内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感染者关联轨迹旅居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带金盾(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即显示金盾标识)的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所有考生还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其他项目均齐全但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登记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九.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十.考试结束后14天内,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所有考生应于考试后当日、第3日、第7日进行3次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如实上报。如果健康监测有异常要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并及时上报。上报方式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和手机短信。

十一.考生应遵从考点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市教育两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防疫要求。

十二.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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