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税务总局正式发布!5月征期延长!大家可以安心过个节了!
税务总局发文明确
5月申报期延长至5月22日
政策重点: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航天金税盘、百旺税控盘
征期清卡流程
航天金税盘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流程
登录开票系统执行【上报汇总】,然后进行【纳税申报】,最后,登录开票系统进行【远程清卡】,这个需要注意先后顺序不能颠倒。具体方法如下:
1.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
2.进行纳税申报,注意:此项非我司服务范围,遇到问题需要联系所属服务商。
3.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开票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开票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二、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流程
小规模季报用户在申报月(一、四、七、十月份),操作和上面的一般纳税人一样,非申报月操作相对简单,只需要登陆开票系统执行”上报汇总“和”远程清卡“即可。具体方法如下:
1.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并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
2.然后开票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开票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三、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如果您忘记是否出现清卡成功的提示,没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查询清卡是否成功: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锁死日期:2020年4月**日
报税资料:
此状态说明您本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百旺税控盘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流程
登录开票系统选择【数据管理】,然后选择【汇总上传】,之后点击【上报汇总】,最后登录开票系统进行【反写】,这个需要注意先后顺序不能颠倒。
具体方法如下:
1.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如未连接互联网,电脑桌面右下角每天会弹框提示一次,直至征期结束)
2.进行纳税申报,注意:纳税申报属第三方服务商,如在操作纳税申报时遇到问题,可联系纳税申报服务商咨询处理。
3.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开票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开票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二、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流程
小规模季报用户在申报月(一、四、七、十月份),操作和上面的一般纳税人一样;非申报月操作相对简单,只需要登陆开票系统执行”上报汇总“和”反写“即可。
具体方法如下:
1.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并提示“征期自动汇总上传成功”。(如未连接互联网,电脑桌面右下角每天会弹框提示一次,直至征期结束)
2. 然后开票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开票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三、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如果您忘记是否出现清卡成功的提示,没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查询清卡是否成功:
点击“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状态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实开票截止时间”或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核实各票种开票截止时间”
开票截止时间:2020年4月**日
此状态说明您本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5月征期热点问题答疑
1、月征期清卡后,如何确定是否成功?
答:在开票软件的报税处理-状态查询界面(或者是叫汇总处理-状态查询界面),点击左侧相应的票种后,显示锁死日期:下个月某日,抄税起始日期(或者叫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0年05月01日,报税资料(汇总报送资料):无,此状态一般是已经清卡了,正常进行开票即可。
2、发票不能报送,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测试提示错误代码【-960011090】:
答:开票软件版本为190919及以上版本,首先设置正确的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为:,测试成功后再试,若仍测试失败,可以尝试以下方法:联通的网络需要修改网络DNS为首选202.99.166.4,备选8.8.8.8可解决;2.若是电信的网络,可以修改DNS为首选222.222.222.222,备选222.222.202.202;3.移动或者铁通DNS:211.138.13.66。
3、一般纳税人没有做申报就自动清卡了。
答:如果清卡成功就正常使用开票软件即可,一般纳税人企业下一步别忘了做完申报。
4、登陆综合平台提示:验证口令失败,未知错误(0x30000001)(错误代码:805306369)。但是开票软件登陆正常,口令正确。提示如下图:
答:可以尝试Ctrl+F5刷新一下;或者点击登陆界面上方的“环境监测”后可以登陆成功。
5、如何查看各税费种的征期以及申报期的最新变化情况?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办税日历”,查看各税费种税款申报缴纳起止日期。部分省电子税务局还可向纳税人提供征期截止日的倒计时提醒。
6、纳税人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收减免”,办理税收减免备案以及税收减免核准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7、纳税人如何领用发票以及办理发票相关业务?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对应功能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纳税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可获取相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分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办理。
8、新开业纳税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答: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和“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发票及税控设备发放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9、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发票和作废代开发票?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单位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完成后电子税务局推送信息通知纳税人领取发票。若采取邮寄方式,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推送配送信息。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及相关附报资料,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作废。
10、如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如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个税费种申报和税款缴纳,可选择进入“主附税联合申报缴纳套餐”,完成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附加税(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以及相应的税(费)款缴纳。
11、如何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12、如何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购税申报”,完成一般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款业务。
13、纳税人如何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依据纳税人类别,对应进入“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或者“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填写并提交《变更税务登记表》及相关附报资料,即可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的变更。
14、需注销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注销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
答:无未结欠税及罚款、无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当期[注销当月(季、年)的上一所属期,且注销申请日期在上期申报的征期内],以及注销所属期[注销当月(季、年)的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同时,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除分支机构外,还可完成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15、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及相关附报资料。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和打印受理结果。
16、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纳税人可申请的退税主要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及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等。
17、纳税人如需开具涉税证明如何办理?
答: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
纳税人可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
18、税务代理机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
答:税务代理机构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人员、委托协议等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及终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等。
19、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发票信息查询”,选定开具日期起止、发票种类名称等条件,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可对某一条或某几条发票信息进行导出或打印。
20、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申报明细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申报表类型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同时,可进一步点击查看该张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并可进行打印或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