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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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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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元(大写:)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五)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