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 磐石珠城路115-117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及房间内所有的货架等固定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 叁 年,自农历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起至 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止。
五、 租金一年叁万叁仟元整(33000),交款方式为年缴。
六、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八、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市场同类定价。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