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坐落于的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见其他约定)交付给乙方。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退租或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协商一致后办理退租事宜或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季度半付年付________元,房屋押金元,该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验收房屋合格并且乙方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网费、燃气费等)后,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提前退租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退租或退房时房屋验收不合格,则押金不退。
(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交付使用时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门、窗完好,上、下水通畅,供电正常,电热水器设备能正常使用,燃气灶、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能正常使用。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房屋及屋内设备设施的使用及转租的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该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