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建筑物_____间租予乙方作为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 年_____月 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现金)为每承包年度前一月交清,方可开工生产。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房屋租金、土地税费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
2、在乙方承租期间,所租房屋的修缮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未经规划审批许可,乙方不得建设用房。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并要搞好厂区门前的环境卫生。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或政府规划搬迁、拆迁,须提前二月通知乙方,租赁关系终止,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甲方已收部分未满租期的租金。
6、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对房屋等不动产修建改造,甲方概不作价处理。乙方租赁期满后,所有搬迁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必须诚实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如有意外,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按约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金坛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