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 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 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 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 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2、有权制定各项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因政府、行业组织、同行等参观检查或甲方临时开展各项活动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全力配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年度绿化养护方案,于上月28日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当未按计划实施时应告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工作时限,保质保量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工作范围内、留宿、争吵,进入住户室内;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0、乙方应定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药物安全喷洒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乙方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
11、乙方需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