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考试通知范文
尊敬的考生:
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提高保安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本市公安局将于近期开展保安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现定于8月30日至9月1日(周六、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安排将于8月20日前在考试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为全市志愿从事保安工作,并已具备相关要求条件的人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1.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4.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包含“法律法规”、“保安实务”和“技能操作”三个科目。其中,“法律法规”和“保安实务”为笔试科目,共计100分;“技能操作”为实操科目,满分10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1.法律法规:主要考查考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条例》等与保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考试形式为单项选择题。
2.保安实务:主要考查考生对保安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的应对能力及解决方案,以及涉及保安服务、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点。考试形式为单项选择题和问答题。
3.技能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模拟的场景中完成保安员的常规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任务。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9日止(周末可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前往市公安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点一律不收现金,收费标准请见考试官网公布。
六、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为每人500元,考试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七、考试须知
1.考生须自带笔、身份证、考试证、调查表等相关资料,须按时参加考试,并在考试期间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
2.考试过程中不得抄袭、交头接耳,如有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如因身体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参加考试,需提前3天书面申请,经考试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调整考试时间和场地。
八、考试成绩和评定
1.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考试官网等媒体上公示。考生可凭考试准考证查询自己的成绩。
2.评定标准:本次考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满分为200分。其中,“法律法规”、“保安实务”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取得80分及以上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技能操作”科目满分为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本次考试合格考生将获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以上为本次考试有关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完成考试相关事宜。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