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1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