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是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关键。图为9月22日,江西省万年县珠田乡坪上村托老所的老人在体检。图/视觉中国
近年来,媒体爆出多起独居老人在家中死亡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事件。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独居老人已经成为出事高发人群。过去,人们恪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大量的老人留在农村,出现了农村空巢老人的现象。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49亿。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农村留守老年人口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被极度弱化,使得中国农村社会传统的“养儿防老”陷入僵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的方针政策逐步向农村倾斜,社会保障逐渐向农村覆盖,但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保障和生活质量与“生活富足”“乡风文明”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农村养老该何去何从,已经成为当下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农村空巢老人问题
这一社会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宁凌的高度关注。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宁凌联名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生存保障和生活质量的建议”,并指出当前农村出现空巢老人问题的原因。
宁凌分析称,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经济基础保障不力。农村老年人收入普遍较低,大部分收入来源靠子女提供。由于农村养老制度建立较晚,导致保障水平较低,因此农村老年人收入少,自我养老能力弱。据统计,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1218元,农村老年人每月收入为864元,如果遇上大病就负债累累,远不能满足生活需要。
二是精神供给要素不足。宁凌表示,一方面,空巢老人与子女异地分离,导致情感交流相对缺失;另一方面,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不到位,集体活动组织力度不够,导致空巢老人缺少与同伴交流的平台。由于农村空巢老人的文化程度相对不高,无法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与外界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空巢老人精神文化的缺失。
三是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不全。根据宁凌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满足当前需要。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6%,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养老院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服务水平不高,并且不菲的养老服务费用也让农村老人望而却步。许多农村空巢老人宁愿独居在家,也不愿去养老院生活。
此外,宁凌还指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和就业机会增多,部分青壮年选择留乡创业。但是留在农村的青壮年与空巢老人之间的交集仍处在传统的小范围邻里相助关系上,缺乏外界引导下的互动互助机制,造成了资源浪费。
建言献策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今年全国人代会刚刚开幕,“养老”就迅速成为热词。有调查显示,今年养老话题首次在全国人代会期间登上网友关注热词排行榜榜首。不论是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在其他行业工作的代表,都非常关注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积极向大会提交建议。
宁凌在建议中指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首要的是夯实经济保障基础。他建议,由全国各级统计主管部门牵头,对区域内农村空巢老人收入的来源、数量等经济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设立中央财政专项与地方财政配套保障农村空巢老人扶助资金,对温饱问题未解决的农村空巢老人给予政府兜底补助;在精神文化建设上,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公益下乡和戏剧公益汇演活动,通过政策主导、企业参与投资、村民集体自筹等多渠道融合资本,建立完善农村户外文化广场与室内文化交流中心。同时,村集体应立足地方风俗惯例,多举办村民喜闻乐见的村内集体交流活动,满足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刘贵芳是一名乡村医生,行医近30年。2014年,她在河北省广平县南阳堡镇建立了一家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她提出建议,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解决居家养老当中医养结合的问题,要把家庭病床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胡五清在建议中表示,鼓励和吸引非营利组织、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空巢老人问题的治理中来,或向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购买养老服务,从而建立政府指导型、企业附属型和公益参与型的多类型主体养老参与机制,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保障与生活质量。
“在增加基层养老院的同时,职业院校要增加设置老年养护专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养,提高待遇,吸引更年轻、更专业化的人才加入农村养老工作中。”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在两会期间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
多部门发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是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关键,事关农村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事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事关农村摆脱贫困奔小康。
目前,民政部出台了50多个关于养老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近30个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文件,但我国现有的比较全面、系统的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比之下,日本已经制定了《老人福祉法》《老人保健法》等10多部法律。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抓紧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好重点问题、关键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老年人医疗健康等法律法规,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
今年9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启动了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的专题调研,并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全国8个省的居家养老进行抽样调查,形成统计数据,为今后开展有关社会养老方面的立法、监督工作作参考,将有利于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及专门养老服务方面法律的制定。
9月26日,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同时,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安全、可靠。在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中,民政部表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具体来说: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研究完善养老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各地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的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平,建立健全与服务保障水平相挂钩的奖补机制。
二是继续推动农村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空巢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将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向农村空巢老年人倾斜,继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观念,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健康养老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深化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基层和偏远地区群众用药可及。
四是加快推动信息系统建设,部署全国统一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科学分析农村留守老年人的需求,为精准帮扶、精准关爱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与信息企业的协作,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搭建高效、便捷、适用的智能服务网络平台,畅通留守老年人与子女之间亲情沟通的渠道。(赵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