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和赖某是一对夫妻,近年来一直在北京靠倒卖假烟牟利。为了逃避处罚、方便运输,他们雇佣了52岁的残疾人黑摩的司机。
2021年1月26日,北青-北京搜索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江某、赖某及黑摩的司机王某均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北京丰台法院处以刑罚,在被抓时,他们各个仓库和暂住地中,仍存有2000余条假冒香烟。
检方指控,王某受江某(另案处理)指使,从2018年10月起,在明知江某在京从事假冒香烟销售的情况下,依然为江某销售假冒香烟的行为提供帮助,为江某接收、存储香烟,运送已经销售的香烟,并在自己暂住地和租赁的库房内存放大量假冒香烟。
并指控赖某,在明知江某在京从事假冒香烟的销售,且在本市大兴区租用库房内存放假冒香烟的情况下,依然与王某一同到库房内拿取香烟,并帮助江某对外进行销售。
“我是开摩的拉活儿时候认识的江某,给他留了电话,让他用车时候叫我。”王某说,之后对方叫过他几次,“有时他拿个黑袋子,像是给别人送东西,当时我也不知道是啥。”王某说,经过一年的相处,二人熟络了以后,江某就托自己在丰台帮忙找个房子。“后来他开始指使我去拉货,到了仓库我才知道是香烟。”
此后,王某开始为江某跑腿,负责运输假冒香烟,涉及范围涵盖丰台、大兴、昌平等地。“有时江某一个相好也会跟着我。”据王某指认,跟着她运输假冒香烟的,就是江某的妻子赖某。
赖某说,每一次运输,大约都有50条左右,有专人负责接货,其中涉及软中华、硬玉溪、大九重、细支炫赫门、南京雨花石等假冒的知名烟草。
2019年1月5日,赖某在一次交易中被警方查获,随后民警在黑摩的中查获42卷香烟,价值1.7万余元,并在其多个暂住地和库房内查获各品类假冒香烟2153条。经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核价,2195条假冒香烟总价格合计89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赖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结伙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制品,货值金额50万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予处罚。
最终,王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北京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赖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另据记者了解,涉案的江某于2020年10月13日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北京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文/王浩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