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接到淄博市民投诉称,其在6月9日通过韵达快递寄送一个重要文件,但是9天过去了,收件人至今仍未收到,并且当事快递员失联,给自己带来损失。
据当事人反映,其在6月9日上午,使用“快递100”微信小程序下单,通过韵达快递寄件,在单位楼下将文件交给快递小哥,当天加快递员微信,并转账快递费。但是直到6月18日,快递仍然没有寄到收件人。
“正常情况第二天就能寄到,直到收件人问我才知道快递还没到,我就开始找快递员。”当事人说,他从6月15日开始联系快递员询问情况,快递员说寄错地址正在追回。但直到6月17日仍未有消息,当事人再次询问快递员,一直没有回音。“我给他发过多次微信,也打过多次微信语音,这个快递员一直没有回复。”
此后,当事人连续多次拨打韵达客服热线及当地韵达分公司电话,要求退回快递费、找回快递并赔偿损失,直到6月18日中午,韵达受理当事人投诉,并承诺在6月19日下午6点前,全部处理完毕。
记者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大致梳理出以下时间点:
6月9日,当事人下单(同一个地市寄往不同区县);
6月15日早8点左右,当事人联系快递员询问情况,快递员表示寄错地址,拨打4个微信电话,快递员均未接听;
6月15日下午6点左右,再次联系快递员,没有得到回复;
6月15日晚上8点左右,再次联系快递员,快递员回复第二天给信息;
6月16日,当事人未接到快递员任何信息;
6月17日上午8点左右,当事人再次联系快递员,没有得到回复,当天当事人多次联系快递员,均未得到回复;
6月17日上午11点左右,当事人拨打韵达客服进行投诉,由于没有单号(快递未寄出),当事人多次拨打才打通;
6月17日上午11点左右,当事人拨打淄博分公司客服投诉,对方表示当天寄出,并告知单号;
6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当事人拨打淄博分公司电话询问情况(未收到单号信息),对方表示要确认快递内容,让当事人告知具体文件内容,当事人以侵犯隐私为由拒绝;
6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当事人再次拨打韵达客服进行投诉,要求退回快递费,撤回快递,赔偿损失,韵达快递受理;
6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当事人再次联系快递员,没有得到回复;
6月18日上午,当事人向国家邮政局、媒体进行投诉。
齐鲁晚报记者获悉,可能由于罚款等原因,该快递员几天前已经离职,并且公司也时常联系不到这名快递员。18日,记者多次拨打韵达快递官网客服电话,由于没有单号,无法接通人工服务,此后又多次拨打媒体联络电话了解情况,均无人接听。
齐鲁晚报公益律师团律师表示,寄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是一种邮寄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不能以快递员辞职为借口,耽误快递投递,如果快递公司违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当事人损失。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规定,对于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可以要求用户开拆验视,但不能检查信件内容。快递发生延误或丢失,快递组织应该进行赔偿。此外快递延误或丢失,快递组织也应进行赔偿。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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