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的职务名称。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副手。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持宣誓、颁发证书,依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样享有相应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副手,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
帮助主席处理国务事务;
负责有关领域的工作,由主席委派特别工作任务,负责完成。
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有20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以下是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名单(按照出任时间顺序):
朱德(1954年-1976年)
宋庆龄(1959年-1972年)
陈毅(1972年-1976年)
董必武(1976年-1978年)
聂荣臻(1976年-1983年)
李先念(1978年-1983年)
汪东兴(1983年-1988年)
乌云其木格(1983年-1988年)
胡耀邦(1983年-1988年)
王振清(1988年-1993年)
姚依林(1988年-1993年)
万里(1993年-1998年)
罗干(1993年-2003年)
胡锦涛(1998年-2003年)
曾庆红(2003年-2008年)
吴邦国(2003年-2013年)
习近平(2008年-2013年)
李源潮(2013年-2018年)
汪洋(2013年-)
王岐山(2018年-)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王岐山。王岐山在2018年3月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在担任此职期间,王岐山多次代表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协助主席处理国务事务。
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是李源潮和汪洋。李源潮曾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国家副主席,并多次代表主席进行国事活动。2018年3月,李源潮离任,汪洋接替其职务。汪洋在担任国家副主席期间,也多次代表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协助主席处理国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