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隶属于国务院,是中国卫生健康系统的最高行政机构。其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厅、司局、直属机构等,具体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和卫生健康法制的宣传、培训和监督。
职责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 制定和综合卫生健康工作的计划和政策;
2. 管理和监督全国卫生健康工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决定关于卫生健康事务的重要事项;
3. 组织卫生健康检查和疾病控制、医学教育、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管理、执业和质量监督;
4. 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体制、管理、收费、医疗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和发展;
5. 组织和协调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医疗救治工作等。
工作重点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推进医疗改革。在深化分级诊疗、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2. 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重点开展留守儿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工作,完善县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健康教育工作。
3. 开展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研究和制定有关大病保险的政策、制度和实施方案,推动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落实。
4. 加大传染病控制和防治力度。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和公共卫生应急响应速度。
总结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卫生健康领域的最高政府行政机构,其职责包括全面管理和监督全国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和协调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未来,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