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年金是一种非常值得期待的福利待遇。可以说,在职期间积累多年的年金,可以在退休后为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保障和便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福利政策中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计算年金及税收问题,就给企业员工朋友带来了很多不便。
首先,企业应该认真查看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单位领取赠与所得的,除符合赠与税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外,按照该所得一次性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单地说,企业补发年金属于职工的收入,在计算个税时也需要将这部分收入考虑进去。实际上,企业补发年金应该按照月发放的工资一样计算,即需要先进行累加,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核算(企业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将扣缴的税款缴纳到国家税务局)。
1. 计算税收时应该考虑年金和职工的其它工资一样,企业不得进行减免操作,纳税人要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2. 如果年金是由退休离职之前的累积资金产生的,则需要认真查看年金的各种具体情况。例如是否存在多次停保、手续是否合法等因素,因为这些情况的不同,对于企业补发年金个税的计算都会有不同影响。
3. 企业补发年金本身并不算是一个有形的收益,不过对于纳税人的税率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对于大部分年金收入比较高的群体而言,应该尽可能的在每年的收入、房子交易、依赖老人等方面,控制个人所得税超出适用的税率,这样可以减少所需缴纳的税款,实现最大限度的减免。
总之,对于企业补发年金计税方法的问题,纳税人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在计算年金个税时,合理进行计算,尽可能减少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