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50年6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萌生阶段。 1949年底,没收2858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建立国营工业(占全国工业资金的78.3%),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久,对非公有制的私营工商业实行调整,使私营企业初步纳入计划生产的轨道。在组织机构方面,1949年10月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后,又相继成立其他专门性的负责计划管理的中央机构。如全国编制委员会、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指定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等。通过这些机构,国家开始对经济活动实行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
第二阶段(1950年6月-1952年8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阶段。
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时间
1956年底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形成。
建国头七年,中国逐步走上计划经济体制的轨道。它的基本形成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50年6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萌生阶段。
第二阶段(1950年6月-1952年8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阶段。
第三阶段(1952年9月-1956年12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形成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