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要取消了吗?合肥这座城市开始放大招。据报道,7月28日下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明确,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公摊要取消了吗?
据报道,7月28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全市房地产工作。
鉴于合肥城区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两个摇号”的良好态势,即房企在肥竞拍土地需要摇号、市民在部分区域购房需要摇号,会议明确要抓紧完善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着力抓好蜀山区和包河区各一个试点项目。
二是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三是“城中村”改造是公益性项目,并非营利性工程,大胆探索土地供应“定向挂牌、协议出让”。
四是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尽全力让市民在安置上更早更快更灵活。
五是试行取消商品房的楼层差价率限制,把定价权交给市场。
六是试行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严禁捆绑销售。
七是探索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整体验收合格,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此举有利于提高地库建设质量,防止赶工期造成地库漏水等问题。
八是落实“全程代办”,全面推进“拿地即开工、开工即开建、交房即交证”。
九是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运用“竞品质”机制,探索竞争性谈判出让方式,优先考虑“四没有”的优质房企: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十是要以严密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共同监管,严防资金挪用。
十条措施中,格外引人关注的是第二条“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就在本月13日,话题“女子买69平公寓37平是公摊”空降热搜,引发热议。
据报道,西安一新楼盘的公寓房69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37平方米,业主姬女士直呼“太离谱了”。该楼盘的销售人员称,门厅大走廊宽敞气派,公摊比例合规。7月13日,该楼盘所在辖区住建局表示,目前公摊面积的占比没有明文规定。
姬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子的预(实)测建筑面积共69.7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32.71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公摊率竟超过了50%……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摊面积,又能否取消呢?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走廊、过道等公共设施的公共空间越多,那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已于10年前废除
近年来,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从未间断。202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了一份“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案。
据此前报道,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告诉记者,关于公摊面积,如果开发商能够实现公开公示,并且真实用到购房者生活居住本身,没有私自盈利,就是合理的公摊,没必要取消。
中国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香港已于10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从2013年起,香港的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从国际经验来看,“取消公摊”也已经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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