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 区,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2020年9月20日起至2021年9月19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900元(大写玖佰元整)。租金总额为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房屋租金自甲方交房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全额租金。并且乙方在租房期间须向甲方交押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如果乙方租房未满一年,押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每月水电费、气费、卫生费、闭路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相关费用造成的停电、停水后,需重新开启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注意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不得损坏(家具、家电的清单附在后面),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因乙方之过失造成房屋毁损,乙方应负损害赔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所交房租和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0年8月6日
附:
家具清单:
电视机一台 电视机机顶盒一个 电视柜一套
茶几一张 小凳子三个 床两架
五门柜一套 热水器一台 洗衣机一台